月息逐年升高
“今向王某某借得人民币陆拾万元正(¥600000),月息贰分。借款人:张丽。2010年9月21日。”
“今向叶某某借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正(¥1200000),每月利息贰万贰仟元正。借款人:张丽。2011年01月14日。”
这是《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上述跑路事件赶赴温州调查所获得当事人的借据,每张借据张丽都按了手印。
“2007年1.5分/月开始,2008~2009年逐渐增至1.8分/月;2010年上半年2分/月,2010年10月一度达到2.5分/月。”当事人叶某告诉记者,“不同出借人的利息各不相同,但总体趋势大致如此。”
另有当事人向记者反映,张丽还打客户闲置资产的主意,推荐客户将闲置资产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购买她的“内部理财产品”。
“我很后悔认识张丽,误被高回报吸引。”退休后赋闲在家的吴女士向记者坦言,“2009年10月,我在交行贷款买车时,张丽主动搭讪,称我的房产证上没有一点贷款,推荐交行‘内部理财产品’,建议我将房屋质押后投资该款理财产品。”
“当时贷款利率不过0.8分/月,而理财产品回报将近1.8分/月,我觉得吃息差有利可图,就把房子质押180万元全部交给张丽。”吴女士告诉记者,“签完贷款合同后,我再也没能拿回这份合同。现在张丽跑了,180万元打水漂不算,银行还拒绝归还房产证。”
资金去向不明
“债主委员会”上,当事人还向记者出示了每月利息汇入清单、本票汇款等一系列证据。“张丽从不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而是用其亲戚朋友的账户操作汇款。”当事人张某告诉记者,“每月汇给我利息的账户名称各不相同,而且分属不同银行。”
水果店店主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每月向他账户汇入利息的银行账户,每月各不相同。“交行戴某存17500;林某建行存25000;农行金某存65000……”记者发现,张丽有4~5个账户每月分别向王先生汇入利息,重复轮回。
温州市鹿城区经侦队办案民警章警官在回答当事人问询时表示,资金到亲戚卡里后都转出去了,“有的是本票打出去,具体资金流向很难找。”
“其实张丽去年10月刚跑掉的时候,我们还和张丽有电话联系。”当事人高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劝她把来龙去脉搞清楚,到底被谁骗掉了,让我们亏也亏个明白。若拿不回钱我们可以想办法帮她拿。”
“但张丽守口如瓶,说这个不能讲。”高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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