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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医养结合” 让老人更有尊严地养老

2015-03-09 09:05 来源:半月谈网

  探索“医养结合” 地方在行动

  孙铁英委员告诉记者,目前青岛、海南等一些地方对“医养结合”模式进行了多年探索。

  据媒体报道,青岛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社区处处长马青介绍,自2005年起,青岛市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在社区看家庭病床就可享受报销待遇。此后,一系列政策相继出台。

  2006年7月,青岛市将老年护理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1年进行医疗“专护”试点;2012年7月,该市将二三级医疗机构的“专护”、老年护理院等机构养老的“老护”、社区的家庭病床即“家护”,统一合并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在全国尚属首创。

  其中,“专护”的参保人一般病情较重,需长期保留各种管道或依靠呼吸机等设备维持生命体征,在二三级医院医疗专护病房接受较好医疗条件的医疗护理;“老护”的参保人一般患各种慢性重病、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有医疗资质的养老院)接受专业化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家护”的参保人居家接受由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登门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

  马青表示,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制度是基本医保制度的延伸和拓展。2015年之前,其基金来自于城镇医保基金:每年从个人账户中支出0.2%,统筹账户中支出0.2%,再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提取2000万元,第一年总共筹集3亿元,单位和个人无需另行缴费。

  在这样的制度下,患者发生的医疗护理费不设起付线。2015年之前,“家护”和“老护”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患者自付4%;“专护”由基金支付90%、自付10%。参保人在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待遇期间,不再重复享受基本医保住院、门诊大病、普通门诊等相关待遇。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天津、陕西等地均开始启动“医养结合”试点,以破解“养老院看不了病,医院养不了老”的难题。

  打破割据分离状态 亟需顶层设计

  “‘医养结合’涉及健康养老的民政、卫生、社保三条主线呈分立状态,受限于部门工作壁垒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全国政协委员李铀说。本次两会,他带了一份名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的顶层设计和实践创新”的提案。

  据了解,由于我国医疗和养老体系长期割裂,卫生系统管医疗,民政系统管养老。造成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功能单一化,养老机构“养老不医护”,而医疗机构则是“治病不养老”,二者并不对接,给老年人的养老和医疗带来不便。正因如此,“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护理模式呼之欲出。

  现阶段,“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还比较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转,涉及包括土地、编制、隶属关系、医保报销、药品管理、行业资质等诸多问题,有待破解。另外,如何培养“医养结合”人才,如何制定“医养结合”的行业标准,也是摆在相关机构面前的新课题。

  朱晓进委员认为,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模式建设,是养老理念、医疗理念和消费理念的一次重大转变。

  他提出,首先,要建立机构,完善机制。解决好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建设问题,政府要制定合适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模式走上正确发展途径。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其次,政府要保基本和给政策。可通过政府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养老保险、护理保险、医养结合互通,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使其产生良好效果。第三,鼓励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第四,要加快护理人员队伍的培养,鼓励志愿服务。另外,发挥多种保险的重要作用。(记者 原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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