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不慎将婆婆推倒致死 受审时公公为其求情

2012-05-25 07:26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晚报记者王万盈

  兰州晚报讯 不慎将婆婆推倒在地,结果却导致婆婆意外死亡。23日记者获悉,白银市平川区“儿媳推死婆婆案”经当地法院公开审理后,于5月21日作出宣判。儿媳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随手一推婆婆病故

  2011年9月21日18时许,平川区村妇宋某年近七旬的婆婆巴某在院子里劈柴烧水,宋某两个年幼的女儿在院子里玩耍,不想小女儿的大拇指被大女儿不慎砸伤痛得大哭起来。听见孩子哭声后,宋某从厨房跑了出来,见小女儿手指流血,遂埋怨婆婆巴某没有照看好孩子,为此婆媳之间发生争吵。争吵中,宋某将婆婆巴某随手一推致巴某倒在地上,宋某也没有理睬,随后抱着小女儿去村诊所包扎伤口。18时30分许,巴某的丈夫发现后带巴某到诊所就诊,大夫检查后发现病情严重,随后被送到靖煤公司医院治疗。25日下午,巴某经治疗无效辞世。26日,宋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村民陈情公公求情

  经法医鉴定,巴某生前患有高血压,因跌倒致头部轻微外伤诱发脑动脉粥样硬化性颅内出血,伴小脑扁桃体疝而死亡。

  3月28日,平川区检察机关以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平川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及社会影响,办案法官便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事发地与当地农民聊天,了解案情,倾听民声。村民们认为,宋某推到婆婆致其死亡虽然有错,但宋某平时勤俭持家,且孩子还小,希望法院能给宋某改过的机会。巴某的丈夫也希望法院能对宋某从轻处理,他说“孩子的面子大啊”!

  5月7日下午,平川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和评议,当地村民也自发前来旁听。平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据此,法院最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责编:周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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