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留守少年为争手机模仿电视情节勒死亲姐姐

2012-09-24 09:33 来源:长江商报

13岁留守少年为争手机模仿电视情节勒死亲姐姐

  9月13日晚,魏修明一家在家中吃晚饭。本报记者 孙明 摄

  魏修明担心过,妻子离家出走,自己常年在外打工,3个孩子在老家读书,生活无人照看,会出现各种问题。但他没有选择,一家四口靠种田难以维生。

  问题真的发生了。8月27日,大儿子雄雄(化名)勒死了女儿芬芬(化名)。

  原因很简单,为了玩一部上网手机,13岁的雄雄对大自己两岁的姐姐下了狠手。一个本不完整的家,又一次遭受破坏。

  雄雄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交由魏修明监管。

  案发后,雄雄无法在老家呆下去。魏修明打算带其远赴深圳打工,8岁的小儿子平平(化名)继续留守老家郧县南化塘镇。

  电视上学的狠招

  那本是一部普通的手机,可以打电话、发短信。成为惨剧发生的导火索,就是因为它可以上网。

  出事前两三天,芬芬的同学将这部手机放在魏家充电,说好过几天来取。

  8月27日上午,雄雄私自用这部手机上网,耗费了部分流量。芬芬为此责问弟弟,双方发生了争吵。雄雄想着玩不到手机,就非常生气,遂在屋里找来一根电线,从姐姐背后套住其脖子,直到她断气。这根电线是魏修明在外打工时,电饭锅上用过的,后来带回了老家。

  当晚,雄雄打算把姐姐抬上阁楼,用上面的旧衣服烧掉,但没找到打火机。后来又想到把姐姐埋掉,还带着弟弟在楼下一处空地上挖了坑。

  “他毕竟没干过农活,力气不行,没干多久就挖不动了,小儿子去了也帮不上忙,最终没能挖成。”事后,魏修明去看过距楼房30米处的那个坑,不到10厘米深。

  8月28日上午,远在深圳的魏修明接到了儿子的电话,儿子告诉他,姐姐芬芬出门打工了,收拾好衣服已经走了。

  接电话时,魏修明正在上班,只是简单问了一下情况,就匆匆挂断了电话。之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打电话给老家的姐夫,要他去家里看看,孩子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同天上午,芬芬的女同学来取手机。女同学独自一人上楼,在楼道发现了躺在防盗门外脸部发紫的芬芬,惊声尖叫。大惊失色的邻居立即通知芬芬住在镇上的亲戚,并拨打110报警。

  后来,接到姐夫电话,魏修明才得知家中的惨剧。

  9月13日晚上,魏修明从警局领回了儿子,雄雄说,他行凶的手法“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责编:刘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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