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结论

调查结论
抚远县公安局副局长樊亚飞:【2012】第004鉴定书,做的是乙醇鉴定,当事人是不是饮酒了。【2012】391鉴定书,做的是毒物鉴定,是不是存在吸毒情况,这些都排除了,都没有。
洪道德认为,这两份鉴定结论并没有说明徐学伟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洪道德:虽然材料里显示,血液里有没有酒精、毒品。这只是表明死者不是死于吸毒、醉酒。死因鉴定是要通过技术鉴定说明,他是死于什么,而不是说他不是死于什么。
除了乙醇和毒物鉴定之外,樊亚飞还向记者出示了另一份证据——痕迹鉴定书。
樊亚飞:这个是痕迹鉴定书,【2012】125,跳楼,他是顺窗户跳下去的,窗户下面有一个沙发,在沙发的靠背上,踏着沙发顶上的窗,这地方有一枚足迹,足迹已经认定是死者徐学伟的鞋留下的痕迹。这是现场勘验笔录,物品摆放都非常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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