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移民离婚 商定与外国人结婚出国后再复婚

2013-08-28 08:12 来源:今日早报

  “移民梦”,这回真的成了一个梦

  温州一对夫妻十年前离婚,各自与老外结婚

  梦想到国外定居后再复婚,岂料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被法院判罚

  近10年前,温州一对夫妻,突然办理了离婚手续。

  没过几个月,他们就先后通过同一个“介绍人”,分别找了“洋老公”和“洋老婆”结婚。

  这背后实则隐藏着一个计划:通过和老外结婚,拿到签证后,先圆了“移民梦”,到了美国之后,再和老外离婚,这样他们就能一起在国外生活了。

  然而,“洋老公”和“洋老婆”回国后就杳无音讯,“介绍人”前年也玩起了“失踪”,他们的“移民梦”,最终真成了一个梦。

  昨天,温州鹿城法院透露,他们最终决定,双双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和“洋老公”、“洋老婆”离婚。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法院除了判决这两起涉外离婚诉讼外,还分别对他们作出了处罚。这又是为什么呢?

  两起“蹊跷”的涉外离婚案

  去年9月24日和25日,鹿城区法院接连受理了两起涉外离婚诉讼。

  这两起案子,原告都来自温州市区,44岁的胡女士要和她的“洋老公”离婚,而45岁的叶先生,则请求法院准予他和“洋老婆”离婚。

  一开始,法院也没发现什么蹊跷,一切按程序处理。

  由于案件涉及外国人,而且都下落不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被告适用公告送达。

  事情转折点,发生在开庭那天——这两起涉外离婚诉讼,被安排在同一天开庭审理。

  “原告,你是否有过婚史?”法官问。

  “喏,那个就是我老公。”胡女士指了指旁听席上的叶先生。

  法官再看看叶先生,这不是另一起涉外离婚诉讼的“主角”么?

  再看看这对前夫妻,都一脸淡定,和那些苦大仇深闹到法院要离婚的完全不同。

  法官又仔细看了看卷宗,发现这两起涉外离婚诉讼,蹊跷的地方还真多。

  比如,胡女士和叶先生离婚后,又分别跟老外“结婚”,而且时间相近。

  他俩都说,自己和“洋老公”、“洋老婆”,只见过两次面……

  这当中是不是还有其他故事?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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