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状告医院索要5元停车费 医院称为病人着想

2013-11-14 14:59 来源:三湘都市报

律师状告医院索要5元停车费 医院称为病人着想

  11月13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停车收费亭的保安正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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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对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的人员的车辆,在办理业务的合理时间段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在发布新规时曾解读,市民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办事时,只要在合理时间段内,可以不用支付停车费。医院方面,免费停车时段得根据每个医院的具体情况而定,病人多的医院时段长一些,小医院短一些。

  本报11月13日讯 花了50多分钟看病,临走时在停车场被收了5元停车费,较真的长沙政协委员刘岳律师认为医院停车场不符合停车新规中“合理时间”的规定,状告湘雅医院,要求返还5元停车费。

  11月13日,该案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立案。这是自今年10月1日《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实施后的首起停车费纠纷案。

  律师状告医院索要停车费

  停车50多分钟去看病,被索要停车费,11月3日,刘岳在湘雅医院遭遇了很多人都碰到过的情形,尽管他出示了就诊证明,仍被要求交了5元。

  刘岳觉得这个收费不合理,“按照新规,湘雅医院作为公立医院,属于办法规定的‘其他公益、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我去公立医院看病,符合‘办理业务’的范畴,且没超过‘合理的时间段’,不应该收停车费。”

  “在湘雅医院,半个小时能做什么?挂个号都难!”刘岳认为,所谓的合理时间,需要合乎常理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谁都知道在湘雅半个小时不可能看完病,那这个“合理时间”就不合理。医院应在物价部门新规出台之前,主动做出服务于患者的规定,1个小时的免费时间段刚好合适,“我希望通过我的诉讼,唤起公众对自身权益的关注,5块钱事小,维权事大,不能屈服于霸王条款。”

  医院:收费是为病人着想

  对此,湘雅医院管理停车场的保卫科副主任史先生称,该院的停车规定并没有违背新的停车管理法,而收费是为了病人着想, “因为医院的停车位太少,来看病的病人太多,如果不加强控制,不知道会乱成什么样。”他说,如果医院实施了免费停车,会有很多其他车辆进入,反而不利于病人车辆的停放。

  史先生称,该院现有停车位约1400个,每天的车流量有近6000台,其中约1200台是医院的内部车辆,每天的停车收入约2万元, “医院并不是想通过停车费来盈利,只是想把那些不是看病的车辆挤出去,更方便病人。停车费也是按省物价局标准收的。”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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