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冒用他人身份当高管 借同事43万“蒸发”

2012-10-13 07:1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该男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昨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一男子多次冒用他人身份,应聘公司高管。随后,拿着50万元年薪的他,竟频频向同事借钱。先后向23名同事借43.1万余元后,便人间蒸发。公诉部门指控被告人王鹏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昨日上午,郑州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冒用他人名字向同事借钱

  被告人王鹏生于1981年,家住江西省潘阳县,高中未毕业的他先是在家务农,随后外出打工。

  根据指控:2010年9月14日,王鹏套用彭某的身份,应聘到位于许昌市的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招聘主管,之后升任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绩效管理部部长。任职期间,王鹏以各种理由,分多次向公司同事借款。王共向14名同事借款8.5万元。直到王鹏于去年7月底,离开许昌恒源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未将上述借款还给他人。

  2011年11月14日,被告人王鹏套用王某的身份,通过北京腾驹达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应聘到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的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一职。2011年12月,王鹏以买车为由,向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20万元,以买车或其他物品为由,向公司9名同事借款34.6万元。

  他用假学历应聘到高管岗位

  公诉部门认为,王鹏故意隐瞒身份,并向多人借巨额现金,随后人间蒸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面对指控,王鹏认为,他确实是在向同事借钱,但并没有想着故意不还,而是因为赌博等原因,没有能力归还。他之所以隐瞒身份,是因为他在老家打工期间,曾挪用单位不到2万元,由于无力偿还,便来到郑州,投奔哥哥。但因为警方曾对他进行网上追逃,他害怕被追查,便冒用他人的身份找工作。

  随后,为了找工作,他又冒用他人的身份,办了假文凭,并用这些假文凭找到了好工作。他现在的单位月薪是2.5万元,加上提成和奖金,年薪在50万元以上。但他由于迷上赌博,只好到处借钱,他也曾用工资偿还一些欠账,但后来随着窟窿越来越大,他没能力还了。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此案。(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袁晓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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