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小伙成孬孩捡11万现金如数还失主:“孬孩”不孬

2013-08-06 06:45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记者 李国营 见习记者 李雪妮)“我也丢过钱,能体会失主心里有多难过,更何况11万不是个小数目。”捡到的11万元巨款,焦作小伙成孬孩如数还给失主。昨日,面对东方今报记者的采访,他讲起事发经过。

  8月2日22时许,焦作小伙成孬孩到新华中街QQ便利店买烟时,发现该店橱窗外的地上放着一个土黄色手提袋,敞开着口,成孬孩看了一眼:“妈呀,里面全是红色的百元大钞。”

  成孬孩没犹豫,拿起袋子递给橱窗里的老板郭女士。郭女士接过袋子一看,着实吓了一跳:“谁把这么多现金丢了?”郭女士想了一下,初步认定应该是在成孬孩之前来买东西的一个女士丢的。成孬孩和郭女士一起数了数钱,整整11万元。他们一直等到第二天凌晨3点,也没见失主出现,于是赶紧报了警。

  8月3日8时许,一对年轻的夫妇匆匆赶来找钱。郭女士大喜,她仔细核对了相关信息后,便带他们一起去了焦南派出所。

  原来失主叫刘莉丝,8月2日下午她拿出自己的6万元积蓄,并借了5万元准备买房。但由于和家人闹了些矛盾,心情不好,一时疏忽竟把11万元的房款落在了便利店外面。

  8月5日上午,焦南派出所民警对成孬孩、郭女士及刘莉丝所提供的信息再次核实后,将11万元还给了刘莉丝。

  “他叫孬孩儿,但人可真不孬。”面对26岁的小伙成孬孩,焦南派出所民警们竖起了大拇指。据了解,成孬孩是一个在私企打工的打工仔,家境并不宽裕。

责编:南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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