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下月将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无证犬只主人也受罚

2013-11-30 07:4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从下月1日开始,郑州市规范养犬由自觉规范阶段转入依法规范阶段,公安、城管两家执法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人、犬违规都将受到处罚。违规饲养烈性犬,不仅处罚养犬人,还要没收犬只。

  转变

  下月郑州将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昨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联合执法培训会议。按照郑州市依法规范养犬规定,从下月开始,将进入依法查处违规养犬阶段。

  据介绍,依法查处违规养犬阶段,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2014年3月31日,为期4个月。

  在这4个月时间内,执法部门将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进行联合执法。

  按照《郑州市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实施方案》的要求,郑州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养犬管理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督查考评、宣传教育、经验总结等工作。

  郑州市公安局全程参与联合执法行动,负责犬只扰民、犬只伤人事件的查处工作,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进行查处。

  其他单位都有各自分工,在街道办事处所在区、管委会协调指导下组建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工作。

  重点

  四种行为成为查处重点

  《郑州市依法查处违规养犬行为实施方案》中称,此次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自觉规范阶段遗留下来的问题、市民举报的问题、违规携带犬只外出问题和城区流浪犬问题等。

  按照规定,对于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要没收犬只,并处每只5000元罚款;没有免疫证明、未按规定办理养犬注册登记或复检手续的,暂扣犬只,并处每只3000元罚款。

  如果犬只办有免疫证明,但违规遛犬时,将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注销养犬证。

  按规定,养犬人不得在公园遛犬,但金水河、东风渠、熊儿河两岸除外。(记者 熊玉伟)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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