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公司邮寄货物不慎丢失 3.2万元货物只赔2000元

2013-12-06 06:39 来源:郑州晚报

  由于发往杭州的3.2万元货物被快递人员丢失,而与物流公司沟通多次但在赔偿数额上却一直未达成满意结果。“都成了一块心病了!”昨日上午,在经三路红专路口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办公室,职员魏女士一脸愁容。

  发往杭州的货物不慎丢失

  11月14日,经魏女士经办,公司委托圆通物流将价值3.2万元的货物从郑州发往杭州。“里面装的都是移动4G上网卡的电子产品,有几十件,从淘宝网上交易的,货款已经打给卖家了,但是货到之后发现不太合适,就要求退货,卖家也同意了。”魏女士说。

  两天之后,魏女士通过物流单号查询,其跟踪记录显示:11月15日傍晚,货物已经运到圆通公司杭州转运中心。11月16日上午,杭州市文三路公司的派件员正在派送中。“货物既然到了杭州,应该很快就到卖家手中了,货款也可以及时退回来了。”

  然而,过了两三天货物却始终未到,她打电话催促,对方以“货物太多,正在办理”为由延迟。11月20日,卖家拒绝了魏女士的退款申请,称“一直没收到退货,显示派送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收到退货,先拒绝退款,等收到退货再同意退款”。

  魏女士非常纳闷,多次催问之下,这时杭州圆通公司才告知,货物在运送途中不慎丢失。而对这个理由,发件人及收件人都表示了气愤,派件丢失了好几天怎么才察觉呢?

  3.2万元货物只愿赔偿2000元?

  魏女士说,事发之后,他们公司向圆通物流进行多次反映要求尽快解决,郑州圆通推给杭州圆通,杭州圆通推给上海总部,在多次“踢皮球”后,以客户在发件时未进行保价为由,给出的赔偿方案只有2000元。

  “这么大数额相当于我一年工资,可赔偿数额也太低了。”魏女士表示,当时在办理手续时,郑州圆通的业务员也未主动提醒进行报价。“货物是物流丢的,可赔多赔少人家说了算,这不是让我们损失惨重吗?”

  魏女士将淘宝网的交易记录及发货退货情况等悉数列举,以证实自己受损惨重。“沟通了很多次,圆通公司工作人员也认可我们的货款,赔偿数额有所增长,但至今没有满意结果。”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圆通杭州市文三路公司的派件员张某,他表示,在派送货物时将魏女士货物随手放在地上,当时没有人看管,回来发现货物不见了。目前,杭州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目前我们双方正在就具体赔偿数额进行协商。”河南圆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预计将很快会有结果,争取双方都满意。

  律师建议,办理贵重物品运送时尽可能保价

  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表示,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的往往是格式合同,许多物流公司在运单上都会标注“未保价货物丢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元”等条款,免除了己方责任,其实这是有违公平,属无效合同,客户可按“损陪相当”要求对方赔偿。

  秦永民说,由于目前国内物流行业并不规范,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他建议,客户在办理贵重物品运送时尽可能保价,在货单中详细标明,以免货物丢失后出现举证难、索赔难。

  (记者 石闯)

责编:李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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