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财政将发放原民办教师专项养老补贴

2013-12-19 06:31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今年起,政府财政将对我省所有符合条件的原民办教师发放专项养老补贴。

  养老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县(市、区)在认定工作自查、复查结束后,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补贴,最晚应于2014年春节前启动养老补贴发放。

  按规定,养老补贴标准按教师教龄发放,教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可领养老补贴10元。此外,对于个别漏报、补报原民办教师的认定申请,各地2014年5月1日前可受理,2014年5月1日截止后,可在当年7月底前一次性按照原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公示。(记者 吴静)

责编: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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