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庚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2013-12-31 06:59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12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总结回顾我省过去五年的立法工作,分析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为推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玉海、张大卫、蒋笃运、储亚平、王保存、李文慧和秘书长张启生,副省长李亚出席会议。

  郭庚茂在讲话中说,过去的五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及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地方实际,实行开门立法,突出立改废并重,以保障民生为立足点,以健全机制为着力点,优先选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群众权益急需的、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立法,制定和修订了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符合河南省情的地方性法规,有力促进了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郭庚茂说,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为我们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他强调,要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河南实际,切实做好立法工作。一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正确分析形势,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现实要求,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要求我们更好地运用法律法规规范人们行为,协调利益关系,引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全面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求我们通过立法为改革开拓道路、消除障碍、提供保障,使党的改革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意志和共同行动;人民群众的向往和期待,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使法律成为增进人民福祉、增进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更好地保障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我们及时妥善解决好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夯实法制基础。二要把握总体要求,坚持正确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

  推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法制保障。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保证我们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做到为民立法、依民立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解决发展为了谁的问题,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依法立法,依需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着眼河南省情、立足河南实际,努力使立法进程同我省改革发展实际相适应。三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立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把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统一于立法实践之中。推进科学立法,要遵循客观规律,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项论证、立法后评估;创新立法方式,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系统性,拓展法规起草新途径。推进民主立法,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拓宽参与渠道,最大限度地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完善协商协调机制,更好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四要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在我省的有效实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首先要立好法,立不好就执行不好;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再好的法不去实施也没有用。要充分考虑、密切关注法律实施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郭庚茂强调,《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已经省委批准,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适时开展中期评估,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实事求是地完善调整立法规划,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秦玉海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这次立法工作会议,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立法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要深入学习领会这次会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真抓实做,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完成立法任务。

  李文慧在会上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九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精神,介绍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情况,并就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出要求。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有关领导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有关领导同志,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参加会议。9位同志作了大会发言,总结交流近年来开展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记者刘亚辉)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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