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路上弯腰捡手机 新车撞护栏“破相”

2014-01-01 08:30 来源:映象网-东方今报

  映象网讯(见习记者 李文学 通讯员 刘传海/文图) 去年12月29日,一辆刚从“4S”店购买的“斯柯达”轿车,在连霍高速公路夏邑段,因驾驶员杨某驾车途中捡拾掉在车上的手机,操作不当,一下撞上了护栏。虽然司机只受了点轻微伤,但杨某新买的轿车却被严重“毁容”了。

  去年12月29日15时30分许,接到报警的商丘高速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姚建新等赶到事故现场,只见一辆白色“斯柯达”轿车紧贴右侧护栏。

  轿车右前脸已经严重变形,右前轮和大灯及叶子板已经损坏,估计车损至少2万元。民警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置了隔离带,并进行现场勘查。

  驾驶员杨刚(化名)告诉民警,他当日刚从商丘一家“4S”店购买了这辆“斯柯达”轿车,开车途中,因回家心切,不小心手机掉落在车上,他就唱着曲儿弯腰捡拾,不料车突然跑偏,手足慌乱之际,车一下子撞向了护栏。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杨刚是2013年8月份刚取得的驾驶证,属于实习期,依法应当由相符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才能行驶高速公路。杨刚为新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对于突发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所幸,杨某只是受了轻微擦伤。杨某惋惜地说,新车还没跑50公里呢,就被撞得“变脸”。

  民警提示

  接电话、发短信、吃零食,是很多司机驾驶时的习惯性动作。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高速公路行车要牢记:

  实习期驾驶员驾车行驶高速公路,一定要由符合准驾车型三年以上驾龄的驾驶员陪同;

  高速公路驾车要集中精力,开车打手机、吸烟,女性司机穿高跟鞋驾车,甚至在仪表盘上放小挂件等这些“小动作”,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遇到突发情况,驾驶员应立即打开双闪警示灯,并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车辆,主动防御后车跟得太近造成车辆追尾。

责编:南乐天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