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电子眼误拍 正常复议程序分为复核和复议

2014-04-11 06:5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假如被电子警察误拍,咋申请复核、复议?昨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郑州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科长张晓威。

  据张晓威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正常复议程序分为复核和复议。

  复核程序是指,只有违法记录,没开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人可通过调取照片对比,发现违法信息有明显错误,提出申请复核的理由。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复核?主要包括套牌、道路施工、雨雪天气、交通信号不一致,前方有事故发生、紧急送病人等。“在这些情况下造成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人可通过调取违法地的照片对比车型,或持医院开具的证明、120出诊证明或查询110报警记录作为证据,到车管所或交警各大队进行复核,上传经过审批消除违法记录。”张晓威表示,电子眼抓拍复核要到车管所,360抓拍与违法停车复核要到各大队,复核的过程没有具体期限,视交通违法的复杂程度而定。

  第二种是复议程序,就是违法行为人已被开具处罚决定书,对已有的违法情况已认可后又反悔的,这种情况仍可以进行复议。“这种复议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驾驶人仍可以按正常程序,到郑州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提出复议申请。”张晓威称。

  还有不少市民提出,郑州市那么多电子眼,具体的位置都在哪儿?电子眼正式“上岗”前,是否向市民公布?“按规定,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交巡警支队科研所周洪亮称,最近几年郑州市每一次新增加的电子眼都会通过媒体和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公众服务网http://www2.zzjtgl.com/查询。(记者高鸿鹏实习生高胜楠)

责编:刘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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