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出新要求

2013-11-05 21:07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11月5日体育专电 广州市政府出台新规要求,全市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2小时,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每天不少于两小时;不过出于校园安全的考虑,开放时段需错开。

  这份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4日通过的《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办法》,固化了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先行先试的惠民开放政策,并将该政策延伸到区县。该《办法》规定,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体育场、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每天应向社会开放不少于12小时,并鼓励社会力量拥有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该办法同时明确,公共体育设施应在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政府制定的日期免费开放。

  《办法》还明确,广州市公办中小学校和市属高校体育设施需对外开放。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表示,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学校,每周一至周五学生离校后,学校应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每天应不少于两小时;而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开放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他说:“本校学生免费开放的时段应与社会开放的时段错开,以保证学生安全。”(记者周强) 

责编:程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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