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小区3届业委会陷经费"魔咒" 3分钱难倒业委会

2012-04-16 07:28 来源:河南商报

  如何为艰难成立的业委会“保鲜”?有人认为要招个好物业

  河南商报记者 田仲煜/摄

  成也经费 败也经费

  组建河南首个业委会的中方园小区 三届业委会都陷入经费魔咒

  “3分钱”就能撂倒一届业委会

  河南商报记者 赵强 张君瑞

  探究业委会的成立与运营之道,中方园是个绕不过去的小区。

  它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小区。在2003年成立了河南第一个业委会,至今已达三届。但每届都陷入起初风光无限,逐渐出现“信任危机”,到最后给人感觉名存实亡的“怪圈”。

  而这,也是每个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需要正视的现实、需要思考的隐忧。

  经费之难

  三届业委会均陷经费“魔咒”

  2003年12月,郑州中方园小区成立了河南省第一个业委会。“他们当时帮业主做了不少好事。”业主王先生说。

  中方园社区书记张欣说,第一届业委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开发商下属的原物业公司“天伦”辞退,聘请了圆方物业,后换成万通物业。

  但经费问题,成了中方园业委会由风光无限转向名存实亡的“魔咒”。

  为维持运营,第一届业委会动员开发商、物业公司拨款,每月600元,用于活动开支。

  不过,物业服务非但没有提高,还出现保安打人的丑闻,一些业主开始拒交物业费。业委会就给业主做工作,一些业主看到业委会从物业那里得到经费,就怀疑业委会和物业“串通”,“一个鼻孔出气”。

  2004年6月,中方园24名业主以业委会成立无效为名,将业委会告上法庭,成为郑州首个业主起诉业委会的案例,第一届业委会就此走上末路。

  2006年6月,中方园第二届业委会成立,身为大学教授的张尧成为主任。张欣说,很快就有人为资金咋用闹矛盾,张尧和另外7名业委会成员相继辞职,第二届业委会名存实亡。

  而闹得沸沸扬扬的“3分钱风波”成为第三届业委会的“催命符”。张欣说,2010年,业委会遇到很大困难,就召开业主大会,今后每月每平方米0.36元的物业费涨到0.39元,这3分钱的差价用于业委会成员的补助。

  业主怨声载道,不断到社区闹事,经社区和区房管局协调,2011年12月,“3分钱”停收。“从那之后,第三届业委会就停止工作了。”

  长久之难

  只靠自愿付出,注定难长久

  在这6年多的社区书记工作中,张欣经历了很多因为只有付出没有收益,业委会成员甩手不干的案例。

  “法规上对业委会没有强制性要求和约束,遇到矛盾,业委会成员说扔就能扔。”张欣说,业委会是一种动态管理,这是业委会运营中的一大隐忧。

  中方园社区主任张兴林也认为,义务服务无法衡量,业委会如果只靠自愿付出,注定难长久。

  在他看来,小区基层民主自治仍是新的探索,没有以往哪个机构或法规、实践可供借鉴,业委会只能在摸索中不断成长。

  如何为艰难成立的业委会“保鲜”?张欣认为,物业是第一位。“选出的业委会,如果能招聘到一家服务好的物业公司,接下来的日子会一帆风顺。如果选的物业公司差劲,业委会成员水平再高,这样的业委会也是在为以后出乱子埋地雷。”

  中方园一位知情业主称,第二届业委会成立后赶走了万通物业,聘请了东海物业。“东海进入小区之前就埋下了伏笔,他们找人做了大量工作,并有业委会成员参与其中。”当时东海先在小区里设了一个很阔气的办公室,并声称来自北京的东海物业要做中原第一品牌。“但入驻之后,总经理就消失了。”

  而招聘物业的隐患,正出自业委会对招投标的不规范。“《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关于业委会对物业招投标的相关规定,房管部门在这一方面的监管也不规范。”张欣称,这些年,中方园物业的招投标只好由社区来引导。

  为防止招来的物业突然撤离留下管理空白,中方园社区对物业公司增加了8万元的保证金。“不管业委会和物业如何谈判,物业公司必须交这笔承诺保证金。”张欣说。

  管理之难

  缺乏权威

  规约约束不了业主

  曾经的业委会主任张尧经历了业委会运营中的酸甜苦辣,有过众人拥护,也曾因配合市里拆除围墙被业主骂出家门。

  “没有权威性,是业委会工作屡屡受阻的根源。”张欣说,业委会虽是业主们选出的,“但是认可度并不高,能过半票就不错了,而且规约约束不了业主。”

  张兴林认为,面临物业水平低,要和开发商博弈时,就需要业主团结,业委会发挥作用。当这样的问题解决了,要面对业主内部问题时,业委会几乎没有约束力。

  他举例说,好好的小区非要种菜养鸡,这样的事,业委会始终未能解决。

  另外,如果能有一个具体部门有效监管,业委会一旦走了弯路,也能及时拧过来。可事实是,业委会面临着管理上的尴尬。

  “作为民间自治团体,应该归民政部门监管。但因为与住房有关,业委会的主管方却是房管部门。可在现实中,房管局只管备案,监督却不够。”张兴林说,上级部门对业委会缺乏引导,相关体制并不顺畅。

  “比如,业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是能更便捷地启动维修资金,解决单个业主难以解决的重大维修问题。但本地没有对维修资金的相关立法,从签字到后期有多道流程,维修资金还是难以启动。”张欣说,这就是体制问题,间接让业主认为业委会成立与否并无太大区别。

  (业委会的运营现实并未能沿着成立初衷的方向发展,如何维护来之不易的“成立果实”?业委会的科学运转之路在何方?如果你对业委会有所思考或有好的建议,欢迎拨打商报热线0371-86088666和我们说说,或在微博上@河南商报。)

责编: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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