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过去的周末,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卫生部、监察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多个中央部门集中公开“三公”账单。有专家指出,这些单位选择临近周末的时间,甚至快下班时才公布“三公”经费,体现了其技巧性。因为周末关注度小了,“挨骂”的可能性也就小了。
根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近30个部门晒出了账单。而将公开时间点(定在周末)的选择,以及诸部委笼统地将费用按照“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大项进行公开的做法,成为公众质疑的焦点。
众所周知,“三公消费”主要指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和公费出国。公开“三公消费”,旨在确保“三公消费”合理、规范,避免中央、地方的行政支出滥用纳税人的钱。而要做到这点,公开是基础。正如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的,管束公款消费,必须将 “公开透明”、“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各部门“粗线条”式的公布面前,民众仍是一头雾水。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方式,显然不是“公开”应有的作派,也就不可能为“民主监督”提供基石。
以水利部为例。其公布三公经费决算为12021.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9994.24万元,占总数的83.13%。对此,水利部的解释是“工作性质”,即由于水利工作多是现场性质,比如防汛抗旱要到现场,平时也需要及时到河湖、水利工程现场,因此公车费用支出比较大。
“工作性质”确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解释。在以往的经验中,但凡权力运作中存在蹊跷,就会拿“工作性质使然”说事。但如果任由这样的解释在公开“三公经费”中蔓延,那么公开就会沦为一句空话。公开的本质,是为了探究费用支出的“该不该”,进而寻找优化空间,因此,公开容不得相关部门在关键问题上语焉不详。
按国务院要求,98个中央部门需于6月底前公布三公经费情况。鉴于目前仍有众多部门未交“答卷”,或许应该对“账单”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公开项目要细化,答疑解惑要透彻:一方面,各部门公开的“三公经费”,要有各项各条的数字汇总,更要有具体部门的细化分类;另一方面,对于引起民众质疑的数字、条目,相关部门必须给出具体的解释,不能含糊其词,用笼统的“工作性质”搪塞过去。
让“三公”开支真相曝光于天下,还社会一本明白账,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责任政府的基本义务,更是纳税人的应有权力。当然,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寄希望于相关部门的 “自律”,也期待能有独立、健全的监督机构站出来对其进行“他律”,促成“三公消费”的真正公开。
(谢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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