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监狱警察岳树震:我们的社会离不开“雷锋精神”

2017-03-08 14:24 来源:映象网

开封监狱警察岳树震:我们的社会离不开“雷锋精神”

开封监狱警察岳树震:我们的社会离不开“雷锋精神”

  映象网开封讯(崔学庆 李保军 杨俊彩)为弘扬雷锋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学雷锋纪念日,河南省命名表扬了10人为全省岗位学雷锋标兵,开封市监狱刑罚科科员岳树震便位列其中。3月7日,映象网记者对他进行了采访。

  高压工作 全力投入

  岳树震,山西交城人。1992年他参军入伍后,历任战士、班长、学员、排长、副连长、连长、参谋等职,在2008年转业到开封市监狱刑罚科工作。

  监狱警察所承受的艰辛、所肩负的奉献,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岳树震每天的工作是对犯人的减刑、假释,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全身心的投入。  

   值班期间,他24个小时都在在工作,对犯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回家后基本都是在休息,所以陪家人的时间比较少,“家人虽然也会担心,但更多的是理解”。

  众所周知,监狱工作潜在的危险性比较大,“如果遇到犯人越狱,他们会把干警打晕,甚至做一些伤害狱警的事,但我们开封监狱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30多年没人越狱,这是每一位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岳树震自豪地说。

开封监狱警察岳树震:我们的社会离不开“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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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心对待 教育整改

  岳树震认为对犯人的改造不是单纯改造犯人的行为,还要对他们以后人生的发展进行理论指导,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

  “之前有个山东的孩子,他的父亲整日投身于工作,对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的关注,导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正确的引导。出事后他很后悔,天天和我通信,询问孩子改造的情况。我给他交接出狱手续时他的父亲含着泪说了两句话,“对不起孩子”“感谢狱警对我孩子的教育”。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缺少关爱,很容易使他们社会大家庭的意识淡薄,做出一些“负能量”的事。

  对于犯人的教育,岳树震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一个家庭的稳定就是一个社会的稳定”。所以如果遇到犯人家属和犯人闹离婚的情况,岳树震就会去给家属做工作,稳定家属的情绪,让犯人安心的进行改造,让他们回归社会后还有家去依靠。“如果他们在监狱改造出去后家没了,他很可能还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就违背了教育改造的初衷。”

  遇到思想无法转变的犯人,岳树震从不放弃,他用谈话聊家常的方式走进犯人的内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最简单的语言去做做有意义的事。“我希望犯人能把我们对他的转化,变成一种正能量去传递给其他人。”

开封监狱警察岳树震:我们的社会离不开“雷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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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触人生 投身公益

  工作中的感悟让岳树震萌生了将公益活动和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的想法,他希望通过公益活动能够营造一个好的社会氛围,社会的温暖能够化解更多的负能量。

  2008年转业以后,岳树震便开始做公益活动,加入了开封市志愿者协会。他把全部的课余时间、周末假日都用于协调组织各项公益活动,让公益成为了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几年来,他一直坚持在公益一线,他坚持定期去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为他们包饺子、打扫卫生;他关注留守儿童及助学活动,参与保障了农村留守儿童进城“两日游”活动;他多次走村入社调查帮扶对象,为爱心人士和希望工程提供一份份翔实的贫困生资料……岳树震用爱心为困难文明家庭架起一座通向和谐、幸福的桥梁。

  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岳树震的公益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及高度肯定。2013年被评为“开封市十佳公益人物”、2014年被评为“开封市文明市民标兵”、2015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志愿者”,多次被开封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及“先进工作者”,现在是志愿者协会的副会长。

  谈到此次获得“河南省岗位学雷锋标兵”的荣誉,岳树震表示,“谢谢大家对我工作的认可,我很珍惜这个荣誉,社会上需要“雷锋”,我们不能让雷锋精神三月来,四月走,学习雷锋精神是几代人传下来的价值取向,我们应该传承下去!”

责编:张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