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院对吉利区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2016-09-21 16:01 来源:映象网

  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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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映象网洛阳讯(记者徐孟国 通讯员李向前)9月20日上午,洛阳中院司法巡查组在吉利区法院召开司法巡查工作动员会。洛阳中院司法巡查组组长陈喜敏、巡查组成员杨顺渠、李俊彦出席会议,吉利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市中院第二司法巡查组组长、执行局政委陈喜敏作了动员讲话。陈政委在讲话中强调,根据市中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从9月20日起至10月下旬,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第二司法巡查组对吉利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是法院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二是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要求在司法巡查工作中,增强自觉接受司法巡查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突出工作重点,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司法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要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司法巡查工作任务。巡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吉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燕燕在表态发言中就如何配合市中院做好司法巡查工作对全体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增强主动接受巡查监督的自觉性。全体干警一定要深化对司法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接受巡查监督、支持巡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全力配合,确保司法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司法巡查期间,一定要确保每项工作对接到位、责任到人,为司法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强力整改,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边接受巡查、边狠抓整改”的原则,对司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巡查组交办的整改意见,要深刻反思、查找原因、积极整改,确保司法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最后,司法巡查组还对吉利法院领导班子、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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