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开展"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啃下"骨头案"

2016-07-04 09:06 来源:映象网

唐河县法院开展"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啃下"骨头案"

执行现场

  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陈俊英 马骏)为落实南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六月份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代号为“执行风暴”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实际行动向执行难宣战,一个月来,狠下功夫执结了一批执行难案。2016年7月1日,唐河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局全体警力,攻坚克难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房屋搬迁案件,啃下一起长达3年的执行“骨头案”。

  牛某诉郭某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唐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郭某返还原告牛某房产。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由于郭某拒不搬出涉案房屋,为能和谐执行,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厌其烦地反复做郭某思想工作,数十次地通知郭某到法院或亲赴郭某家中明法析理,力促其自觉搬出,但郭某听不进任何劝解,由开始时的消极应付慢慢变为避而不见,拒不配合,而且自恃年纪大、亲属人多,拒绝搬出,扬言法院来多少人也执行不了。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唐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郭某强制搬迁,并召开专门会议,仔细研判案情,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确保搬迁顺利进行,增强法院执行的威慑力,扩大社会效果。

  7月1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16人,出动四部警车,分设现场警戒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强制带离组,赶赴唐河县湖阳镇对涉案房产实施强制搬迁。在公证人员到场公证监督下,前往执行现场开展工作。搬迁中,被执行人郭某及其亲属情绪就非常激动,仗着自己年纪大,拒不配合执行,并抗拒执行。为了防止事态恶化,现场指挥员果断下令将被执行人郭某及其妻强制带离现场,迅速控制了事态。

  执行现场,烈日炎炎,室外温度高达30多度,执行干警在县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认真细致地将房屋内所有财产逐一清点,制作详尽物品清单,并对整个搬迁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现场执行干警被汗水浸透的衣服早已干了又干,太阳暴晒的皮肤也有点生疼。下午3时40分,唐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六个多小时的连续奋战,将房内全部物品整理装车运送至事先准备好的地点妥善保管,并告知郭某领取,房屋也顺利交付给牛某。由于郭某承认错误,不再对其进行处罚。至此,一起历时三年的执行积案得以执结,有力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责编:陈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