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学生捡钱包拾金不昧 民警找失主热心助人

2015-07-20 15:29 来源:映象网

李斌嘉把捡到的钱包交给民警叔叔,让其帮忙找失主。

李斌嘉把捡到的钱包交给民警叔叔,让其帮忙找失主。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李民 苗雪玲)“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再见!”这是1963年发行的儿歌《一分钱》,大家都耳熟能详。7月18日,这样一件故事在河南省舞钢市公安局枣林派出所重现——上午10时许,一位中年男子带着一名少年来到枣林派出所,少年手里拿着一个钱包走到民警鲁建朝面前:“叔叔,我在枣林街路边的草丛里面捡到了一个钱包,您帮忙找一下失主好不好?”

  据了解,捡到钱包的少年叫李斌嘉,9岁,是舞钢市朱兰二小三年级的学生,家住枣林街。7月18日,星期六,双休日,李斌嘉在枣林街玩时,发现路边的草丛里有一个钱包,便高兴地捡起。想起儿歌《一分钱》,诚实善良的李斌嘉,便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爸爸。爸爸十分赞同孩子的想法,于是父子二人一起来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找失主。值班民警鲁建朝、李平升对少年李斌嘉拾金不昧的高尚行为进行了表扬,并祝愿李斌嘉在学习方面更上一层楼。考虑到失主丢失钱包一定十分着急,通过钱包内身份证信息,民警立刻与驻马店市公安局取得联系,最终在当地辖区民警的协助下联系到了失主本人。

  失主姓岳,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月楼村人。钱包不慎丢失,内有身份证、驾驶证、出租车预约考试证、银行卡等证件。19日下午,他接到当地派出所通知他领物的电话后,非常高兴,立即驱车来到枣林派出所。经信息核对无误后,民警将钱包归还失主。面对失而复得的钱包,失主岳某对热心群众拾金不昧举动和民警热心助人的行为深深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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