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不和影响婚姻 石龙区法院调解有方保住姻缘

2015-08-18 16:1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王绍伟 通讯员 黄霄)8月17日下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和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本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小两口,在甜蜜幸福的婚姻期间,因婆媳关系不和,夫妻二人反目成仇,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巧妙调解下,夫妻二人最终和好。

  原告王某和被告李某系“90”后,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2014年5月,双方父母为二人操办了婚礼。结婚后,二人居住在男方王某家,家中婆婆也为二人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对媳妇李某更是照顾有加。但因两代人的生活观念不同,李某却认为这样的“照顾”让自己接受不了,自己做什么事情婆婆都要参与,什么事都要听婆婆的,久而久之,李某与婆婆多次因琐事发生口角。婆婆常向自己的儿子王某“诉苦”,李某在自己娘家也大倒“苦水”,王某的“误解”加之李某家人的怂恿抱怨,最终导致婆媳间的矛盾进一步恶化,夫妻二人生活也从幸福甜蜜变为了水深火热,两家人的关系也变得日益紧张,由亲家变为了仇家。于是,王某和李某终因矛盾加剧,且在双方“亲友团”的陪同下到法院作出了起诉离婚的决定。

  石龙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在详细了解了情况后,认为二人的婚姻感情并非完全破裂,只是因为婆媳之间的不和及“亲友团”的“热心帮助”下才造成了现在的家庭纠纷,随即采取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多次对二位年轻人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并批评了“亲友团”们的“热心行为”,同时还向夫妻二人及其“亲友团”详细讲解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通过调解,夫妻二人及其“亲友团”纷纷对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最终解开心结,一场夫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现在的家庭多为独生子女,子女成家后,双方父母的偏爱及过度关爱会介入到子女的婚姻生活,过多的“参与”与“干涉”会引发子女夫妻二人的矛盾或造成之间的隔阂,家长及亲友应鼓励小夫妻自主处理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并起到积极维护子女婚姻、促进家庭和谐的作用。同时,夫妻间也应相互理解,多沟通交流,对待对方的父母长辈要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同建立幸福和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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