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化工厂被依法拆除后竟重建复产

2015-10-21 17:2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濮阳讯(记者 马鹏宇 通讯员 邢晓伟 蒋晓宇)位于河南河北两省交界处的一处村庄内,一家没有任何环评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化工厂,不断造成污染引起了普遍的民怨。十几年来,该化工厂生产二硫化碳产生的“毒气”和污水对周围村镇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不断受到周围村民的举报和抗议。

  2015年7月,南乐县环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位于南乐县与河北省大名县交界处的小康庄村化工厂进行了拆除,然而,就在联合执法后的第三天,化工厂拆倒的烟筒又立了起来,拆破的窑皮又修补如初。

  10月20日,映象网记者获悉,南乐县环保部门对该化工厂污染一事再次进行立案,决定对该化工厂重新进行拆除。

  “毒气”污染十几年 周围百姓苦不堪言

  “这个化工厂存在十几年了,已经严重影响到周边群众的健康问题了。”说起化工厂的污染问题,梁村乡吴家庄村的村民就极为气愤。村民介绍,气味很刺鼻那种,很难用普通的语言来形容它,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村民们却每天只能紧闭门窗,用以抵挡毒气的侵袭。

  10月20日,映象网记者随南乐县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来到小康庄村化工厂,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工厂的检测报告,报告中显示,该化工厂的主要生产项目是通过原料焦粒—-硫磺——反应炉——烧碳——蒸馏最终生产二硫化碳。

  “二硫化碳可经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侵入人体,是神经系统的一种毒物,能抑制酶的活性,影响脂蛋白代谢,造成心血管疾病。长期接触二硫化碳可引起慢性中毒,产生迟钝、失眠、记忆力衰退、多发性神经炎、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短时间接触高浓度的二硫化碳蒸汽可引起急性中毒。轻者出现头痛、眩晕、恶心及精神症状,重者先强烈兴奋,继之出现意识丧失,瞳孔反映消失,甚至死亡。”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政府下达责令整改决定书 工厂无视继续生产

  “从地图上看,这座工厂属于在河北地界,且门前土地、道路、电源、企业主和所有入股农民都是河北人,群众先后到环保部门就其污染问题进行举报,但河北方面却迟迟没有对其进行拆除。”南乐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由于多次举报无果,当地群众又举报到濮阳市、南乐县环保部门,接群众举报后,南乐县委、政府十分重视,由于地图上显示河北地界,经勘测发现,该工厂只有其南部一部分土地是河南省界,占用南乐县耕地约0.8亩,大名县耕地1.2亩。

  5月19日,南乐县环保部门首次对化工厂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对该企业下达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排污,并在5月26日前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

  令人不解的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下达后,该企业不仅没有关停,更没有拆除,甚至还在生产。

  强制拆除 修补好后继续生产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南乐县政府于6月29日下发了《关于依法关闭梁村乡二硫化碳违法项目的通知》,并于7月23日组织南乐县环保局、梁村乡政府、公安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化工厂进行依法拆除。”

  然而,就在拆除后的第三天,该企业又故技重演,再次修补如初,擅自生产。8月3日,南乐县环保部门再次赶往事工厂,却发现推倒的墙体也重新砌好,烟筒又立了起来,厂内一名工人正在用铁锹向炉内添加硫磺,废气肆意排放,工厂再次恢复生产。

  “目前,南乐县环保部门已经对该工厂再次进行立案,届时,我们还将与河北大名县取得联系进行联合执法,对该化工厂重新进行拆除,坚决拆掉危害群众健康的这颗毒瘤。”南乐县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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