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三措并举"确保律师阅卷权

2015-11-10 10:23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记者杨晓 通讯员 高运洪 李敏)今年以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检察院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司法行为,以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专项整治为切入点,采取多项措施,把保障执业律师阅卷权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受到律师们的好评。

  制定保障制度。该院制定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和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操作指南。同时,对律师预约、审核、阅卷、复印和后续保障等工作流程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以及开通网上预约方式,极大方便律师预约阅卷申请。

  确保律师阅卷。该院案管中心成立了专门律师阅卷室,要求案件主管检察官要确保律师能够准确、及时和有效地查阅、摘抄和复制有关文书、证据。同时,基于保障被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该院还对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公诉转自诉案件、刑事申诉、复议案件的被害人代理律师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即被害人代理律师提出阅卷、复印要求的,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个人隐私以及对国家、社会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一律准予并配合开展阅卷工作。

  在纪律规定上,该院出台了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检察人员必须遵守检察官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严格办案检察官的纪律要求,严禁办案检察官与律师存在业务外的交往。同时,在办案工作时间内,除了依法对案件予以答复、释疑等,检察官不得有私下个人层面上的请客、吃饭和娱乐等交往。并建立了检察机关、律师、法院和人大等联席的长效监督体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于阻碍律师阅卷和依法取证、徇私枉法等行为者予以监督和问责。

  据了解,阅卷权是保障律师执业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法制进步的重要标志,该院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获得前来阅卷的律师的普遍赞许。“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需要做的还有很多。”该院检察长侯亚军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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