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开展中心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

2017-02-10 10:35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驻马店讯(杨晓 冯占华)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全面落实双节期间省市禁燃禁放工作,连日来,西平县在城区范围内持续开展了中心城区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2月9日,西平县在县委委门前举行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兴,县环保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安监局,城市综合执未能局,广播电视台等多家职能部门参加了集中宣传活动。

  在宣传活动前,王兴指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即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群众呼声的迫切需要,经过前期的动员宣传,西平春节期间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王兴强调,元宵节期间,各职能部门要依据禁燃禁放通告和部门职责,依法履职,迅速行动,通过集中宣传行动,并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在集中宣传活动中,王兴带领多家职能部门深入城区各条街道、小巷、走访多家超市、酒店,为市民群众发放禁燃禁放通告宣传页,并耐心为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和众多的安全隐患,通过集中宣传行动,切实使市民群众了解禁燃禁放对城市环境和节日安全重要性。

  本次集中宣传由该县环保,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综合执法,广播电视等多家职能部门参加,当前,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既是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群众呼声的迫切需要。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通过集中宣传,以宣传和检查监管相结合,利用多种有效形式,突出宣传造势,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确保坚决打赢今年双节禁燃禁放攻坚战。让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文明祥和的春节。

  西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中队长李新立说:“公安机关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坚持严管重罚,凡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止燃放,没收烟花爆竹,对燃放量大,不听劝阻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处100至500元罚款,凡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或大规模燃放烟花爆竹,影响恶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依法予以治安拘留,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平县环保局局长张汉语说:“今年春节期间,在全县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城区居民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较上年同期明显好转,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明显下降,为进一步做好元宵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城区居民呼吸上新鲜空气,县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加强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为给城区居民的生活、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空气环境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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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