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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结过婚却“被离婚”男子欲找回单身得申请

2015-12-30 11:15 来源:中国吉林网

  原标题:未婚男子“被离婚” 找回单身得申请

  从来没有结过婚,户口上婚姻状态一栏登记的却是“离婚”,这让51岁的市民董先生非常烦恼。28日,董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遭遇的闹心事。

  从未结过婚

  却“被离婚”

  半个月以来,董先生就在忙活一件事——找各个部门,改他户口上的婚姻状态。董先生说,最近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联系他,希望他换一个新的户口,因为与他同在一个户口上的父母已经去世十多年了,户口已被注销了。他从来没结过婚,但户口上的婚姻状态一栏却是“离婚”,因为要换户口,他就想将婚姻状态改过来。其实很多年之前,他就知道户口上的婚姻状态错了,但一直没当回事。董先生说,大概在1992年左右,他曾经和一女子谈恋爱,之后同居了,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一年多,之后因故分开了。“后来,我就出去打工了,人口普查时,工作人员来我家调查时我不在家,家里老人不知道具体情况,就告诉工作人员,我离婚了。”董先生说,可跑了半个多月,他发现要将“离婚”改成“未婚”真挺困难的。

  想证明未婚

  却无部门为其开证明

  董先生最开始去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要修改婚姻状态。他户口所在地福祉大路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想改婚姻状态,需要到社区开一份《单身未婚证明》。于是,他来到社区提出开此证明的请求,工作人员告诉他,社区开不出这样的证明,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去开。

  于是,他又到净月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知,此前要证明某人未婚,可以为其开具《婚姻记录证明》,但现在国家有规定,不允许他们开这样的证明,他们对此也无能为力。

  请几位熟人作证

  或可变更婚姻状态

  没有相关部门开证明,那又如何证明董先生婚姻状态是“未婚”呢?为此,记者咨询了董先生户口所在地净月高新区永兴街道农场社区。社区张书记告诉记者,社区是无法为居民开具《单身未婚证明》的,因为虽然其户口在辖区,但可能不在辖区居住,这样要证明其婚姻状态,社区就非常为难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净月高新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婚姻登记处可以为居民出具《婚姻记录证明》,如果这个记录是空白的,就证明其是未婚。但今年10月8日,国家民政部下了文件,禁止民政部门为居民开具这样的证明,他们只能按规定办事。

  为了帮助董先生,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建议,像董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向派出所申请,调查董先生的几位老邻居、亲戚、同事等。如果经过核实,董先生婚姻状态为“未婚”属实,让其写下保证书,就可以为其变更婚姻状态了。(长春晚报记者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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