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项目免征增值税
昨日,河南省财政厅还向社会公布了“营改增”企业税收优惠的过渡政策。免征增值税项目主要包括: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2013年12月31日之前,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转让电影版权、发行电影以及在农村放映电影等十大类。
“营改增”后如何领用发票?
“营改增”后新增的河南省运输客票(机打)按规定通过《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开具,不得以其他方式开具。
纳税人开票量较小的,可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进行网络在线实时开具。
纳税人开票量较大、有自行开发开票软件并使用计算机实施财务管理的,可选择使用自行开发开票软件开具发票通过网络接口传输开票信息方式,纳税人启用通用机打发票前须就发票开具方式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试点企业应注意三个问题
河南省财政厅也通过媒体向试点企业发出三项“特别提醒”。
首先,提醒试点企业,若实行按月申报的,8月应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7月实现的营业税,9月起到国税部门申报缴纳8月实现的增值税。
其次,2013年7月底前,试点企业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取手续。为了避免排队领取发票,最好在7月25日前到当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发票领取业务。
最后,试点企业应及时认证抵扣所取得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抵扣凭证应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将不得抵扣,请务必及时认证、申报抵扣。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