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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规:鼓励举报交通违法 最高奖励1万元

2017-12-13 12:00 来源:人民网

[摘要] 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文,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事实,举报人可获得1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新华社济南12月12日电(记者邵琨)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发文,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举报事实,举报人可获得1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了解,举报开车抽烟、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等行为的,奖励10元;举报机动车压实线等行为,奖励20元;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行为奖励50元;举报酒后驾驶等奖励200元。

  举报人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元;为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0元。

  济南交警部门提醒,对于即时发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在发现后1小时内举报,以便固定证据和查处,并且提供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违法时间和地点、违法事实等证据信息。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举报人可以通过济南交警公众参与平台、泉城行+(APP)、济南交警微博、微信平台、122报警电话等方式举报,在接到通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也可用微信政务红包的形式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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