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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郑州这些工地重污染管控期间违规“破土”施工 被罚封土时间顺延15天
  • 2018年03月12日 11:24

  •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燕子丹)3月12日,映象网记者从郑州市环保局处了解到,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3月11日对几家违规“破土”施工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被通报问题的单位封土时间顺延15天。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部分民生工程在采暖季“封土行动”期间的通知》(郑环攻坚〔2018〕1号)、预警管控和“封土行动”有关要求,3月11日,市督导组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现将督导发现的严重问题通报如下:

  督查情况通报

  一、高新区

  郑州高新区西三环北延两侧绿化工程

  1.地址:西三环石苏干沟桥东侧

  2.存在问题:①红色管控期间进行土地平整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就;②大面积黄土裸露;③工地内道路泥泞,出入口无冲洗设备,车辆带泥上路严重污染路面。

  3.监管单位:高新区园林局

  4.属地监管单位:高新区市政管理局

  5.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城建委牵头,高新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②高新区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二、郑东新区

  1. 郑东新区龙翔一街市政道路工程

  2.地址:鑫融路与鑫慧路(龙翔一街段)

  3.存在问题:①红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土石方作业,无任何降尘,抑尘措施;②施工区域道路积尘较厚,扬尘严重;③违规露天搅拌;④无围挡措施(缺失80%);⑤大部分物料无覆盖。

  4.项目有关信息

  建设单位(甲方):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属地监管单位: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5.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城建委牵头,郑东新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②郑东新区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三、航空港实验区

  1. 四港联动大道绿化(炎黄路至人民路段)项目

  2.地址: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大道(明港办事处对面)

  3.存在问题:①红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进行园林绿化作业,无任何降尘抑尘措施;②私自开设多个出入口,且无任何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③施工区域积尘较厚,扬尘严重。

  4.项目有关信息

  建设单位(甲方):郑州航空港区航盛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中铁七局五分部

  监理单位:郑州中兴监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航空港实验区建设环保局

  属地监管单位:航空港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5.对企业处理意见:航空港实验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四、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一)郑州市金水路西延与铁路交叉工程第三标段

  1.地址:金水路西延与铁路交叉口

  2.存在问题:①场区施工道路未硬化,保通道路清扫不及时,积尘较厚;②20%黄土裸露未覆盖;③无焊烟收集装置;④施工期间未使用任何洒水喷淋降尘措施。

  3.项目有关信息

  建设单位(甲方):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中铁15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4.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城建委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②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二)郑州市金水路西延与铁路交叉工程第四标段

  1.地址:金水路西延与铁路交叉口

  2.存在问题:①施工道路与保通道路未及时清扫存在积尘较厚;②车辆冲洗设施未安装,车辆带土上路;③场区内物料(水泥、大沙)露天堆放,未覆盖;④围档未安装喷淋设施,底座未按标准安装,不能达到阻止工地污水外流。

  3.项目有关信息

  建设单位(甲方):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中铁18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中原铁道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4.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城建委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②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五、金水区

  1. 郑州浩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2.地址:杨金路办事处马林村

  3.存在问题:①橙色管控期间违规进行生产(3月9、10日)。②场区清扫不及时,物料溢撒、积尘较厚。③电源箱处2月22日已贴封条,3月9日、10日持续进行生产。④搅拌楼除尘器存在明显故障,私设大型抽风机,粉尘直排外环境。⑤料仓北侧大量废料露天堆放,苫盖不严,积尘较厚。⑥料仓东侧未进行硬化,黄土裸露,环境脏乱差。

  4.项目有关信息

  监管单位:金水区环保局

  属地监管单位:金水区杨金路办事处

  5.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环保局牵头,金水区配合,依法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②金水区督促整改到位。

  六、二七区

  (一)刘庄村安置拆迁工地

  1.地址:二七区南四环连天路与祈福大道西南

  2.存在问题:①红色预警期间进行沟涵开挖土石方作业;②现场降尘雾炮未投入使用;③黄土裸露未覆盖面积多达十余亩;④现场砂浆搅拌未采取防尘措施;⑤施工材料未覆盖。

  3.项目有关信息

  建设单位(甲方):上海绿地建设集团

  施工单位(乙方):上海绿地建设集团

  监管单位:二七区建设局

  属地监管单位:二七区侯寨乡

  4.对企业处理意见:①市城建委牵头,二七区配合,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②二七区督促整改到位。

责编:王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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