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陷阱金额或超5000万 信达证券存降级风险

2013-06-09 08:4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一边是受害人认为营业部负责人的身份以及产品合同、公章导致了自己上当受骗,一边是信达证券认定欺诈属于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营业部数千万元投资迷案”仍然无解。日前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均倾向于认为原营业部负责人龚堪明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信达证券应负赔偿责任,“不过很多证据尚待明确”。但无论如何,业内人士表示此案中信达证券内部风险管控可谓“失效”,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信达证券存在降级风险。对此事件信达证券方面则回应表示,“具体案情尚有待查清,不方便披露”。

  数十名投资者

  被骗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

  原本是一款证监会批准发行的正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却被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营业部时任总经理龚堪明包装成“年收益1-2倍”,高收益吸引下数十名投资者被骗购买,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在“东窗事发”、龚堪明跑路近两年后,此案仍然无解。

  如此不合常理的高收益,为何却能骗倒如此多的投资者?受害人之一的许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我们是在他们营业部办的手续,而且也有他们北京总公司的合同,并且盖了章,我们没什么理由不信他”。在许先生提供的一份“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上,确实加盖了营业部的账户管理专用章,简介上有“公司高层持有大量该产品”、“绝对安全”、“一年内收益将最少打1-2倍”等字眼。而另一份《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上,除有前述账户管理专用章之外,还加盖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另一份同样加盖有徐闻营业部账户管理专用章的《集合资产管理委托投资凭证》则显示,许先生分别于2010年8月17日、8月26日、9月7日分三次将470万元现金交给了营业部时任负责人龚堪明。“发现龚堪明跑路之后我们去营业部闹过,也提起了诉讼,当时信达承诺一年内解决这个事情,但现在还没有下文”,许先生表示。

  羊城晚报记者从本案一位受害人代理律师处了解到,除许先生之外另有十几名受害者提起诉讼,涉及金额2900多万元。不过许先生表示,“实际涉案金额远不止这个数,还有很多人没起诉的,有说总共被骗超过5000万的,也有说一个亿的”。

  目前当地法院以该案被告“证据未达优势程度”以及“龚堪明涉嫌合同诈骗罪等待侦破”为由中止了审理。

  律师称构成表见代理信达应赔偿

  在受害人看来,受骗是因为相信了信达证券作为法人主体的身份,而非龚堪明本人,信达证券应该进行赔偿。而信达证券在此前对媒体的回应中却透露出“此事与龚堪明时任职务及徐闻营业部业务无任何关联”的信息。

  在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看来,如果投资者有理由相信龚堪明是有权代理信达证券公司销售这款理财产品,那龚堪明的代理行为是有效的,“即便信达证券认为龚堪明属于无权代理,仍然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不过,该案还没侦破,很多证据尚待明确”,刘国华表示。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马平川也认为,“客观上,龚堪明是信达证券徐闻营业部负责人,身份上足以使对方产生信赖;龚堪明与客户之间是在信达证券徐闻营业部办公室签订合同和收取款项的,签约地点符合一般人心理预期;龚堪明提供了加盖信达证券公司印章的合同,签约主体正当合法;龚堪明收取款项后也提供了加盖营业部印章的收款凭证,符合一般财务流程;以上事实说明,信达案符合表见代理的客观表象”。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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