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四轮车的郑州奇遇:市场受宠 身份尴尬

2014-07-11 08:26    来源:东方今报

  “现在市场上,卖电动三轮车的少多了,卖电动四轮车的倒是挺多的。我想给母亲买一辆代步车,看了这种情况后,我不知道到底是该选电动三轮车还是该选电动四轮车了……”上周,《“富康、宝岛”电动三轮售后“集体消失”》一文刊发后,读者马先生打来电话这样询问。

  而近段时间以来,拨打东方今报帮帮团团长电话询问类似问题的读者不在少数。本期起,就电动四轮车这一话题东方今报将进行持续关注。

  □东方今报记者 娄娟/文 吉朋/图

  Part1

  市场素描

  电动四轮车 渐成市场宠儿

  7月9日、10日,记者走访金泰成电动车广场、中原电动车大卖场、七里河电动车市场后,发现目前的电动车市场上,电动四轮车的身影越来越多,出现在市民眼中的电动四轮车品牌也越来越多:永源、大阳、御捷、奇瑞、道爵、富路……

  以电动四轮车为例,仅在七里河电动车市场上就有十几个品牌。这些亮相在市场上的电动四轮车不同于之前的电动三轮车,从外观上看更具备“汽车”的特质:不仅有着与A0级家用轿车类似的外观与内饰,操作系统也与家用轿车极为接近。

  而看起来颇为“高大上”的电动四轮车价格也与电动三轮车有着不小的差距:电动三轮车的售价普遍在三四千元一辆,而电动四轮车的价位则在两三万元。

  尽管价格不菲,电动四轮车却不缺乏市场。谈及此,一位想要购买大阳侣伴车(一款电动四轮车)的读者陈女士告诉记者:“电动四轮车看着价格比电动三轮车贵,但是外观好看不说,最关键的是使用时不受天气的影响,夏天不怕晒,雨天不怕淋,家里老人使用的时候儿女能省心好多。退一步来说,这车使用时比汽车方便,不用驾照也不用买汽车购置税,算下来又比汽车便宜,毕竟最便宜的汽车上完牌也要接近4万块钱了。”

  Part2

  观点交锋

  尽管受到不少市民的追捧,电动四轮车的身份却颇为“尴尬”。谈及这一话题,业内人士与市民有着自己的观点。就不同观点,记者选取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进行整理。

  只要够安全 就应该被许可

  观点来源:网友“朵家掌柜”

  我还是挺看好电动四轮车的,价格不算太贵,使用方便,时速不超过45公里,很适合老年人使用。现在城市的生活节奏这么快,大家平时的时间挺紧张的,很少有时间陪父母买菜、上医院。甚至很多家庭,第三代上学放学的接送也是老人在做。

  就实际情况来说,让老人坐公交车太挤、走路又很难,骑两轮的那种电动车更不安全,开车的话我相信绝大部分老人是没有驾照的。这样对比下来,电动四轮车绝对是很适合家里老人的代步工具。我的看法是,只要能保证电动四轮车使用的安全性,这样的车辆就应该被许可。毕竟谁家没有老人,又有谁不会老去?

  存在即合理 市场就是导向

  观点来源:永源电动汽车中原营销中心总经理叶忠平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个人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电动四轮车发展现状恰到好处。

  为什么电动四轮车会受到市民认可?这说明这样一种代步工具恰恰是市民需要的。这样一种能够满足市民需要的交通工具为什么不应该存在?有人或许会提到电动四轮车非法运营这一问题,但是在实际售卖的过程中,我们掌握的数据显示,与选择电动三轮车的人群不同,购买电动四轮车的绝大部分是家境不错的老人,他们购车的用途是自用代步。

  只要符合市场需求,产品又没有明显的设计缺陷,这样的产品都应该被认可。

  电动四轮车 符合环保理念

  观点来源:业内人士薛永甫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环保与低碳这一话题。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动四轮车绝对是理想的绿色交通工具。它并不耗费燃油,也不会制造空气污染。这样一种绿色交通工具,从长远来看,值得被认可。

  已经够堵车 别再“添堵”了

  观点来源:网友“无为”

  我不看好电动四轮车上路。现在的郑州已经够堵车了,如果电动四轮车被公开允许上路的话,毫无疑问会增加郑州这座城市堵车的程度。再说了,让电动四轮车上路还牵扯好多问题呢,比如这样一种车辆到底是该走非机动车道还是机动车道?走机动车道它的速度比较低,走非机动车道它体形大速度又高了。

  再比如说,电动四轮车如果要上路的话,要不要挂牌,要不要持驾驶证?这都是问题。

  Part3

  他山之石

  在洛阳电动四轮车可挂牌

  而就电动四轮车是否能合法上路,洛阳目前已有样本可参考。

  来自《洛阳晚报》的报道显示,今年3月1日起,《洛阳市低速四轮电动车生产及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低速四轮电动车的“身份”问题得到解决。

  该《办法》要求,从3月1日起,凡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行驶的低速四轮电动车,须由其生产企业按规定先向市工信局备案并报市公安局后办理牌照,否则无法上路。低速四轮电动车参照国家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年检。

  低速四轮电动车车牌由生产企业参照国标式样统一制作,车辆在我市辖区内销售时应带牌销售,车牌底色为绿色,开头为“洛”字,中间为6位,其中第1位为生产企业代码(一般用英文字母,第一家企业从A开始),2至5位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末尾加“电”字。此类低速四轮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应取得相应的驾驶证。

责编:张开放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