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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万户被取消保障房资格 3.87亿被挪用

2013-12-10 06:29: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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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一房难求,有人却“开豪车住经适房”,还有人“左拥”保障房、“右领”租赁补贴……近日,省审计厅发布河南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发现有8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将本该用于保障房建设的38706.89万元资金,挪作盖办公楼、买办公设备、房地产开发等“他用”。目前,审计部门已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3起,涉案金额2348.23万元,涉案人员3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数字

  98.22万人

  去年享受到

  保障房“温暖”

  据介绍,省审计厅组织了1479名审计人员,对全省18个省辖市、144个县(市、区)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等)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498个街道办、880个居委会及12925户家庭。

  审计发现,2012年,河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41.80万套,基本建成任务22.90万套。分别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4.5%、143.12%。通过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为32.30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98.22万人。

  1095户

  “左拥”保障房

  “右领”租赁补贴

  我省数次重拳打击“开着宝马住着保障房”的违规现象,但此次审计仍发现,截至2012年年底,13个省辖市本级、119个县(市、区)的29911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10056套、领取租赁补贴5218.63万元。另有1095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706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57.07万元。

  13810户

  不符合条件

  取消保障资格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全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6月底——

  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13810户

  追回违规领取补贴557.11万元

  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2648套

  18299套空置保障性住房被重新分配

  案例

  审计认为,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使这些家庭“钻了空子”。昨日,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为大河报记者讲述了部分违规案例——

  居民郭某,家庭人口5人,提交资料表明,郭某家人中,只有郭某一人有工作,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该市居民最低收入,申报后,郭某一家获得一套经适房。但审计人员通过计算机调出郭某一家资料后发现,郭某与妻子赵某都是教师,不符合申报经适房的条件。郭某解释,申报经适房时,妻子正在读研究生,没有收入。审计人员发现不符,后经有关部门裁决,郭某一家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房屋差价。

  居民刘某,申报经适房时,2011年个人年收入仅为一万多元,月均收入只有一千多元。但审计人员通过公积金中心比对,发现其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就有两千元,据推算,他的年收入有十万多元,仅以其一人收入计算,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也不在经适房申请范围之中。由于该家庭申报的收入与有关部门比对的信息不符,刘某一家尚未入住的房屋被收回。

  居民王某,家庭人口为2人,2012年4月,她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递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经审核、公示,取得了公租住房保障资格,保障方式为租赁补贴,每月发放四百多元。但当年9月,该家庭又参加了公租房分配意向登记,获得了一套房子的使用权。此次审计,发现了王某一家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的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取消了其公租房的保障资格。

  乱象

  不该挪的挪了

  8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挪用保障房资金38706.89万元

  在资金使用方面,部分省辖市、县(市、区)挪用、违规套取、克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还有的地方,由于工程进展缓慢,导致保障性住房资金“沉睡”。

  挪用

  审计发现,8个省辖市本级、32个县(市、区)的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38706.89万元。

  这些钱用到了何处?“大多用于市政工程、办公楼建设、设备购置、企业注册资本、房地产开发、办公经费、职工养老保险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已追回被挪用的资金16188.89万元。

  套取

  3个市、县虚报资料和数据违规套取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75.98万元。

  克扣

  2010至2012年,11个省辖市本级、77个县(市、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8584.83万元。

  闲置

  70个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于项目进展缓慢造成资金闲置459560.96万元,其中有62个市、县224770.76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闲置半年以上。

  不该收的收了

  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收取税费57678.40万元

  招标

  项目违规招标、转分包等,都可能使保障房“被注水”。审计发现,12个省辖市本级、37个县(市、区)的126个项目存在违规招标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508618.57万元。

  用地

  在用地上,3个省辖市本级、14个县(市、区)36个项目将建设用地46.31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6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 129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5745亩。

  转包

  5个省辖市本级、14个县(市、区)的31个项目存在违规转分包、肢解发包问题,涉及合同金额38107.70万元。

  收费

  10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的财政、人防、税务等部门违规向保障性安居工程收取各种税费57678.40万元。

  不该分的分了

  政府分配职能却被开发企业越俎代庖

  审计发现,有1个省辖市本级及3个县(市、区)违规委托开发企业履行政府职责,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2308套,另有6个项目代建企业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924套。

  审计还发现,另有2235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12个省辖市本级、93个县(市、区)70410套保障性住房处于未分配状态。

  不该超的超了

  22个保障房项目价格虚高

  审计抽查了41个已销售的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22个项目销售价格虚高,平均成本利润率为16.4%,超过国家规定的3%利润率水平。

  除了价高,部分保障房质量差也是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其中,4个省辖市本级、25个县(市、区)的85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必要的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存在着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等问题。另外,5个省辖市本级、21个县(市、区)的132个项目的 63132套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设施未同步规划。有12225套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未按规定执行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等有关强制性标准。3177套保障性住房存在渗水、外墙脱落质量通病等问题。(记者 张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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