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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老人状告4子女:下雨天儿子都没让进屋

“下雨天,儿子都没让我进屋,我靠着门框坐了一晚上……”12月27日,在石桥镇郭庄村村部,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86岁的朱老太和丈夫(病故多年)育有3个儿子,4个女儿,其中三儿子和大女儿已病故,三女儿智障。

  太赡养费750元(含打井费250元)。自2017年起,4被告每年分别支付赡养费500元;产生的医疗费用由4被告均摊。

  “百善孝为先”,卧龙区法院法官王建业表示,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是当下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财产分配不均、谁照顾多谁照顾少等,均不能成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本报讯(记者李葭特约记者白丞博丁清凌)“下雨天,儿子都没让我进屋,我靠着门框坐了一晚上……”12月27日,在石桥镇郭庄村村部,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蒲山法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86岁的朱老太和丈夫(病故多年)育有3个儿子,4个女儿,其中三儿子和大女儿已病故,三女儿智障。多年来,朱老太一直

  跟随三儿子生活。直至2012年,三儿子醉酒后发生意外死亡,朱老太继续与三儿媳妇共同生活,并将孙女带至上小学。三儿媳见女儿上学不需要朱老太照料了,便将朱老太逐出家门。如今,朱老太卧病在床,几个子女均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朱老太将4个子女告上法庭。

  庭审中,老人的两个儿子不停地指责对方。大儿

  子称,他是净身出户,老人没给他一块砖瓦,老人无论如何不能跟他住。二儿子则说自己身体不好,而且大家都没给生活费,自己也就没给。出庭的二女婿称,他和二女儿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小女儿未到庭,但通过电话亦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

  合议庭根据情况,对原被告进行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2月29日,4被告分别支付朱老

  (南都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