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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差旅费新规:局级出差住标间坐经济舱

2014-01-07 07:04:0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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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实施新规,其中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地区设定标准,目前尚未规定具体数额;交通费用方面,司局级只能坐飞机经济舱;而市内交通费用则每人每天80元。

  昨日,财政部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9月以来,中央已经陆续出台了关于会议费、出国经费、培训费等多个开支管理新规。

  住宿 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办法》规定,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审批 严禁变相旅游接受礼品

  办法规定,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追责 将查处多报费用等行为

  凡是出现以下六种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虚报冒领差旅费的;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转嫁差旅费的;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这些行为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要求,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城市间交通费

  部级:可坐火车软席、高铁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司局级:可坐火车软席、高铁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其余人员:只能坐火车硬席、高铁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住宿费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

  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伙食补助费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近期出台的开支管理新规

  ●会议费新规

  2013年9月,财政部发布办法规定,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会议,每人每天660元;各部委召开的会议为550元。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临时因公出国经费新规

  2013年12月,财政部、外交部发布办法,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国家数和天数。同时,住宿方面,厅局级干部须住标间。办法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执行。

  ●培训费新规

  2014年1月,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办法,规定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解读

  1 中央为何连续出台开支相关管理办法?

  制度约束国家机关花钱

  随着财政收入增速的放缓,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其中重点是压减了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建设及修缮支出、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

  改革差旅费管理办法无疑是压缩差旅费支出的必经途径。此次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大方向是压缩差旅费相关支出。事实上,2013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出台了与会议费、临时因公出国经费、培训费等一系列开支相关的管理新规,从制度上约束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花钱行为。

  在总量压缩差旅费预算的基础上,有关差旅费标准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差旅费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一直以来,差旅费标准过低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话题。我国目前执行的仍是2007年制定的出差标准,以住宿费为例,副部级干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级干部300元每人每天,处级及以下干部150元每人每天。

  专家指出,符合时宜的差旅费实际上会减少差旅费的浪费。而过低的标准也成为各种差旅费管理乱象的原因之一,包括虚开发票、挪用其他经费以及上级向下级转嫁费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据新华社

  2 住宿费、餐费为何未规定具体数额?

  标准可提高管理须严格

  此次出台的新规中,就最重要的住宿费、餐费两个方面,财政部并未确定具体的数额,而是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也分地区制定。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表示,150元/天的标准在一些大城市已很难入住。在费用不够的情况下,支出普遍超标已成为现实。比如,审计署2013年6月发布的审计报告就披露,有的部门一年超支出国费上千万元。同时,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根据地区制定标准是可行的,比如北京上海这样的地方,与一些二三线城市相比,执行同一个标准确实存在问题。

  曾康华认为,与其让这些规定变成一纸空文,不如修改标准,予以提高,与实际相符,然后严格管理,更能节约资金。在修订过程中,要注重监督机制的制定。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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