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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组打虎中科院:存在转移科研经费现象

当学术界也和“打虎”、“整改”这些字眼挂钩的时候,知识分子一贯的斯文形象未免扫地尽失。针对中国科研领域效率低下、科研蛀虫比比皆是的现象,中国政府目前正在从两方面入手整治:科研经费改革,以及“打虎”。

  当学术界也和“打虎”、“整改”这些字眼挂钩的时候,知识分子一贯的斯文形象未免扫地尽失。

  在2014年这个“打虎之年”里,中国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下称“中科院”)也未能幸免,位列2014年中央巡视的40个地区单位之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31日至9月5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中科院进行了专项巡视。29日,中科院党组将巡视整改情况公布。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长足进步毋庸置疑。然而,为了获得更强大的竞争力,中国在科研领域也投入了巨大努力。据全国政协的一份统计材料,2013年,中国公共财政科技支出超过5000亿元,而1978年这一数据仅为52亿多元,不到40年,中国的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近100倍。

  成绩固然有,但令人遗憾的是,科研经费的增加,并没有获得与之匹配的科研成果,倒是成了不少人的“唐僧肉”,科研界最终锒铛入狱者也不在少数,各种丑闻更是令人瞠目结舌。

  针对中国科研领域效率低下、科研蛀虫比比皆是的现象,中国政府目前正在从两方面入手整治:科研经费改革,以及“打虎”。

  就在此前的1月8日,科技部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将现行近百个“九龙治水”、迭床架屋的项目资金渠道,优化成新的五大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体系。

  上述要求意味着,中国上千亿元科研经费的蛋糕切割方式将转变,诸多科研人士表示“科研经费的钱袋子真的要大动了”、“触碰了各部门权利和利益格局”。

  不仅科研经费的分配体系被改变,科技项目的管理方式也在《方案》中明确改变。政府部门将不再直接管理,而是交给“具备条件的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等改造成的规范化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政府权利的下放,被认为将有效杜绝“跑部钱进”的现象。

  中国长期不合理的科技计划体制正在“大手术”之时,与之配合的是学术界腐败的一次“大整改”。

  经历中央第十巡视组37天的专项巡视之后,2014年11月3日,中央第十巡视组向中科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至今,已经过了3个月的整改。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

  《通报》中显示,院党组形成了《关于落实中央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表,细化分解为5个方面、42项整改措施、95条具体整改任务。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任到处、责任到人,逐项对账销号。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在《通报》中被单独列为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之一。院党组对中科院存在的科研人员签订虚假合同、转移科研经费,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职工福利费、绿化工程款,以及用已完工项目申报修购专项资金等问题作出了逐一回应。并表示将健全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

  此外,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建设问题、选人用人问题等方面也作出了回应。其中包括:信访举报157件、专项任务11个、问题线索50件,共计218件;院机关超编17辆公务用车;27名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院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90多万元等。

  以下为《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一文中关于“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部分: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院党组持续将科研经费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力度、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监督,切实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一是严肃处理巡视发现的问题。对于2005年某所科研人员何杰以该所名义与自己伪造身份注册的公司签订虚假合同,转移科研经费的问题,何杰已于2008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9年2月77万元赃款已全部追回。该所开展了科研经费全面自查自纠,制定了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合同实行归口管理和备案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监管。

  针对两个单位在2009-2011年使用虚假发票报销职工福利费、绿化工程款等问题,已采取换取真实发票、调整财务账目、补交个人所得税等方式进行了整改。院主管部门对上述两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合法合规并真实地进行核算和反映。

  针对两个单位用已完工项目申报修购专项资金的问题。院党组对院主管部门和上述两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违规资金已全部上交财政,并取消了上述两单位2015年修购专项资金预算。

  院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财政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十三五”修购规划实行三级查重管理,通过研究所自查、分院集中审核,院主管部门对照项目库审查,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是健全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制定并下发了《中科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及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关于正确处理财政资金课题(项目)关联业务往来和单位内部业务往来的操作指南》、《院级科研项目预算评审和财务验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管理细则,加强经费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完善管理流程,强化研究所法人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使用责任,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将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与内控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拟对全院科研人员开展视频培训,全面讲解国家和我院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制度,介绍巡视和审计发现的典型案件,督促科研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合法合规使用科研经费。

  三是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针对巡视发现问题,在全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将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院属各单位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全面自查、专项整改,条财局、监审局和北京分院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到的、自查自纠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将对研究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跟踪整改落实。

  建立和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专项巡视制度。在条财局财务资产监管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院重大科技项目专项巡视组,对国家重大专项、院先导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开展经常性专项巡视监督。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专项巡视工作计划。

  加大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力度。重点瞄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组织全院内部审计力量,进一步加大科研经济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工作力度。2014年对46个所(260个科研单元、4234个科研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争取到2017年实现“双覆盖”:全面覆盖所有科研经济业务领域,基本覆盖研究所主要科研团队。同时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通报、惩处、整改力度。

  建立科研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两部门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沟通协调、讨论研究,探索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方法举措,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