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新闻

聂树斌案卷宗大面积缺页 6处签名明显不符

随后,石家庄中级法院在一审审判笔录上的签名,一审判决书的送达回证,聂树斌被执行之前的,河北省高院的二审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聂树斌执行死刑之前验明正身的签字,皆不是聂树斌本人的签名。

  核心提示

  律师说

  从粗略查阅的聂树斌案卷宗中,能够明显看到的重大问题包括明显的6处签名不符。针对笔迹是否不符的问题,有必要时会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才能确认。极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要比大家想象的还要严重。

  所有的问题都是审判卷里面的,审判卷宗存在的问题很严重,篡改、涂改、页码混乱,大面积缺页的,惨不忍睹。

  2015年3月18日晚,“聂树斌案”20年来第一次完整阅卷结束。历时两天,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陈光武、李树亭,以及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女士,在山东省高院共复制17本卷宗,包括聂树斌案卷宗3本共228页,王书金案卷宗8本,河北省公安厅、河北高院调查卷6本,共计17本卷,共数千页。

  “聂树斌案”中的重重疑点,有望水落石出。

  签名有假?

  “6处签名不符,有必要时会进行进一步鉴定”

  作为聂树斌家委托的首任代理律师,李树亭律师早在去年就对媒体表示,“聂树斌案”卷宗的申请多年来得不到支持的原因,是以往河北省高院设置申诉障碍,且没有确凿充分的证据。

  而自案件移交至山东省高院复查之后,李树亭律师也曾多次征询并申请阅卷,未果。而在3月18日阅卷结束之际,面对各家媒体的围追堵截,李树亭律师对媒体解释,“之前社会上有人传言卷宗仅有100多页,山东法官几天就看完了,言外之意是这么长时间没有通知律师阅卷,是因为山东高院执行不力。这是严重不符合现状的。17本卷,我们光是复制,紧追慢赶的,还需要几天的时间,那么17卷,几千页,五个法官互相传阅已经非常快了。”

  “虽然昨天我们回来得很晚,但是我在夜里的时候,粗粗地阅了一下卷。我在拍照的时候已经发现了重大的程序问题。”李树亭律师在3月18日中午告诉记者。从粗略查阅的聂树斌案的卷宗中,能够明显看到的重大问题包括明显的6处签名不符。

  首先包括,在聂树斌案件的一审阶段,在送达起诉书的笔录上,被送达人聂树斌的签字并非其本人。“因为法院在开庭之前要给被告人送达一份笔录,让他签收,证明他已经收到了。但是这个送达起诉书笔录上的签字不是聂树斌本人的。”

  其次,在送达起诉书笔录之后的送达回证的签名,也并非聂树斌的签名。

  随后,石家庄中级法院在一审审判笔录上的签名,一审判决书的送达回证,聂树斌被执行之前的,河北省高院的二审刑事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聂树斌执行死刑之前验明正身的签字,皆不是聂树斌本人的签名。

  “这是别人写了他的名字,但是不是他的笔迹。”李树亭律师随后解释,关于笔迹的结论,是“比对了聂树斌在侦查阶段供述时的签字,并且专门找到了聂树斌的妈妈张焕枝阿姨和聂树斌的姐姐聂树慧女士,她们也认为这个签字不是聂树斌本人的签字。”因此,这是程序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对于李树亭律师的说法,另一位代理律师陈光武认为,“针对笔迹是否不符的问题,有必要时会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才能确认。极有可能是假的,甚至要比大家想象的还要严重。”

  原始卷宗有问题?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卷宗造假”

  针对3月17日媒体报道称:“聂树斌案原始卷宗被篡改。”陈光武律师随即对媒体进行了澄清。“我们掌握聂树斌案卷宗、侦查卷宗是完整的,但是太少了,136页。没有明显的被拆开、重新装订的任何痕迹。网上流传原始卷宗被篡改了,重新装订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们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卷宗造假。”

  两位律师同时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审判卷里面的,审判卷存在的问题很严重,篡改、涂改、页码混乱,大面积缺页的,惨不忍睹。”

  在保障律师有充足的时间,且能够使用多种复制方法进行备份的同时,山东高院明确规定并告知申诉代理律师,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阅卷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

  而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也通过山东高院声明称;“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其他律师在网络上的言论均无张焕枝的授意和授权;聂树斌案的案卷仅限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人查阅使用,且内容不得对外透露。”

  面对聂树斌案的众多疑问,李修亭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我们有记录,不能针对证据,以及涉及到隐私方面有披露,我们也签了承诺书。我们要履行承诺。这两天我们面对媒体,只是简单的回应了大家普遍认为最有疑点的问题。卷宗里面的内容,我们现在虽然不能全部讲出来,但是全部会体现在下一步的代理意见里面。”

  同时,李修亭律师称,大约七天到十天会出具代理意见。“山东高院方面并没有对我们有具体的时间要求,但是我们还是尽可能地希望能够争取时间往前赶,大约七到十天左右。”而在意见提交之后,高院何时作出回应并没有时间限制。

  下一步进展

  要用证据推翻卷宗的口供

  在两天的阅卷中,李树亭律师、陈光武律师以及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女士,不止一次对媒体表示:“对山东高院合议庭法官非常钦佩。”“发自内心地为山东高院合议庭法官点个赞。”

  陈光武律师认为山东高院这次对律师全部开放卷宗,具有推进性的意义。由于《刑事诉讼法》一直没有对律师代理刑事诉讼阅卷问题做明确的规定。“山东高院对聂树斌案的复查,解决了全国民众对聂树斌案件程序上的担心。长期以来,全国的律师在再审代理阅卷上,阻力重重。聂树斌案的样板,有利于促进全国律师在代理刑事申诉,阅卷的问题上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

  对于聂树斌案下一步的进展,李修亭律师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现出了极大的乐观态度:“我的态度是旗帜鲜明的,从我十年前接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就认为聂树斌案很可能是冤枉的,经过这么多年,通过王书金案审理透露出的信息,和逐渐掌握的越来越多的证据线索,我越来越相信,聂树斌,是冤枉的。我也坚信,聂树斌会有平反昭雪的那一天。”

  “我们所要做的,就是用扎扎实实的证据,来证明聂树斌案确实是一件冤假错案。

  因为目前卷宗里只有口供,没有其他实物证据,所以我们要用我们掌握的证据,来推翻卷宗中的口供。” (实习记者 沈燕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