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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看上朋友偷来电脑 冒充警察“查获”

2014-11-19 08:33:00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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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 看上别人偷盗得来的三台电脑想据为己有,庆阳市西峰区两青年又转念一想认为偷盗太过明显也容易出事,于是竟找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再加上敲诈勒索夺来窃贼的电脑。

  庆阳西峰青年赵某和朱某是朋友,2014年1月的一天,赵某带着朋友穆某到朱某的出租屋做客。

  在朱某的屋子里,穆某看上了朱某偷来的两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平板电脑。穆某便动了偷盗之心,趁朱某不注意将其中一台平板电脑偷偷揣入自己怀中准备盗走。

  赵某认为穆某这样的盗窃方式太明显,在赵某的示意下,穆某将已得手的电脑放了回去。赵某认为朱某的电脑也是偷盗来的,何不找个假警察搜出来。于是在两人合意下,穆某打电话找来网吧人员司某,并谎称朱某偷了赵某的三台电脑,请司某去朱某家把电脑讨回就给回报。司某又联系了一个朋友准备帮赵某讨回公道。

  当晚,司某及朋友还有穆某三人便以警察办案为名闯入了朱某的出租屋。到了朱某家后,司某拿出公安钱包向朱某表示他是派出所的,怀疑朱某偷盗了人家的电脑进屋搜查。搜出三台电脑后三人便立即撤离。他们认为朱某是偷来的电脑估计不敢报案。

  不料朱某竟报案了,2014年1月23日司某被抓获归案。赵某和穆某也相继落网。昨日记者从西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中赵某被另案处理,穆某则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而司某假冒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2014年10月11日西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穆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6个月执行,并处罚金5000元。司某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6个月执行。 (记者 宋芳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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