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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碍儿子嫌八旬父没劳动能力 弑父被判13年

嫌弃八旬高龄的父亲失去了劳动能力,为减轻生活负担,家住岐山县的孙某将父亲打成重伤致其死亡。天中午,孙某的父亲因伤势过重在岐山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杜某被岐山县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左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左枕部头皮裂伤,并进行住院治疗。

  华商报讯  嫌弃八旬高龄的父亲失去了劳动能力,为减轻生活负担,家住岐山县的孙某将父亲打成重伤致其死亡。近日,患有精神障碍的孙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岐山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14年7月22日晚,47岁的孙某因嫌弃老父没有劳动能力给其带来生活负担,便萌生将父亲打死以减轻生活负担的念头。于是,他在家中客厅,手持砖块在父亲头部身上多处砸打,并采用脚踢、掐脖子等方式将父亲打成重伤。孙某施暴时,被6岁的外甥女杜某看到,杜某赶紧将此事告知孙某的母亲牛某,孙某一怒之下,又手持砖块将杜某打伤,随后在牛某和赶来的村民阻挡下,孙某才放手停止伤害杜某。

  第二天中午,孙某的父亲因伤势过重在岐山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杜某被岐山县医院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血肿,左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左枕部头皮裂伤,并进行住院治疗。

  同年8月,经宝鸡法医精神病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孙某为颅内感染(脑囊虫病)所致精神障碍,对2014年7月22日故意杀人一案,负有限制(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从轻处罚。依此,岐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陈文强 通讯员 王云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