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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涉亿元特大传销案开庭 38个头目受审

核心提示|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为名,以所谓国家扶持、政策允许、扶贫开发、“两年内即可成为千成富翁”的假象蛊惑人心。据了解,该案涉及6个省,参与人员众多,涉案传销金额巨大,是一个特大跨省传销团伙。

  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为名,以所谓国家扶持、政策允许、扶贫开发、“两年内即可成为千成富翁”的假象蛊惑人心。去年7月,许昌警方将这个跨省特大传销团伙一举捣毁。5月15日,许昌县法院已开庭审理这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该案被当庭公诉的传销头目多达38人,嫌疑人横跨6省作案,涉案传销金额上亿元。

  案情

  特大传销案,涉案上亿元

  2009年以来,被告人文某某、柳某某、袁某某等38人以“阳光工程”、“连锁经营”、“资本运作”为名,将各自的亲戚、朋友等骗至许昌,对其轮番交替“洗脑”,灌输以所谓的国家扶持、政策允许、扶贫开发、“两年内即可成为千成富翁”的假象蛊惑人心,致河南、安徽、湖南等外地人员加入传销网络体系,从事传销活动。

  据了解,该案涉及6个省,参与人员众多,涉案传销金额巨大,是一个特大跨省传销团伙。

  公诉机关指控,该传销组织以纯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通过广泛发展人员购买份额,建立上下级网络关系,由其上线人员对所购份额按比例逐级瓜分。“资本运作”建立起“五级三晋制”的发展模式。新人加入组织,至少要购买1份产品,第一份产品的价格为3800元(含500元服装费),每人购买的份额最高不得超过21份,从第2份到第21份,每份产品的价格为3300元,但产品都无实物对应,号称“纯资本运作”。

  审理

  38头目,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指控,参与者购买1至2份产品则可获得实习业务员身份,参与者及其下线累计购买3至9份产品则可获得业务组长身份,累计购买10至64份产品则可获得业务主任身份,累计购买65至599份产品则可获得业务经理身份,累计购买产品达600份以上则可获得高级经理身份。该传销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建立了上层设立“体系总裁”、“市总”、“老总”、“直总”等管理层级,下层团队设立“大总管”、“申购总管”、“自律总管”、“自配窗口”、“能力窗口”、“家庭窗口”等职能岗位。先后在河南省许昌市、郑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湖南省长沙市等地,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文某某等38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欺骗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提醒

  “1040工程”是传销骗局

  该犯罪团伙声称“1040工程”是一项政府项目,是政府提供平台,引进民间闲散资金进入,进行再分配的项目。对此,法官提醒说,传销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传销组织成员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瓜分,大家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谎言所蒙蔽。

  此案从5月5日开始审理,由于案情复杂,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骗局“1040工程”:参与者缴纳69800元,申购21份没有任何产品的份额后,次月即返还提成1.9万元,然后发展3名下线并提成,每个下线再往下发展,以此类推。当下线累积到超过29人时可晋升为老总,每月支取高额工资,直到赚够1040万元便可出局,完成一轮所谓的“资本运作”。

  (记者 韩景玮 实习生 张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