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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河南全面将放开3400多种药品价格

根据国家发改委之前发布的通知,此次药品价格的放开,仍有一部分实行政府管制定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

  核心提示|6月1日起,我国大部分药品价格将由“计划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取消政府定价。在我省,涉及药品3400多种。昨日,在药品价格放开前夕,我省召开全省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1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省级医疗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绝大部分药品价格不会上涨,与此同时,省发改委物价部门将从6月1日起,在全省展开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发现价格违规行为,广大市民也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新闻

  3400多种药品价格将放开

  自1996年开始,我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第一种是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的药品,约有2700种,这部分包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这部分药品价格将放开。

  第二种是由省级定价,就我省来说,省管药品的政府定价药品有780多种,包括原研药、单独定价药、优质优价药、低价药、医院制剂等。与国家发改委放开药品定价一样,此次,我省省管药品的定价权,也将全部放开。

  而第三种为其他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所以,总体上来看,6月1日起,我省会有3400多种药品价格会放开。

  根据国家发改委之前发布的通知,此次药品价格的放开,仍有一部分实行政府管制定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但是,该部分的药品较少,只有40多种。

  药价放开的药品主要有哪些?

  国家发改委定价的药品约2700种

  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

  省管药品的政府定价药品780多种

  药价未放开的药品主要有哪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实行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管理

  预测

  绝大部分药品价格将保持稳定

  药品价格一放开,市场价格不就乱了?很多市民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发改委内部有关人士表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医疗机构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不会上涨,政策干预较少的药店渠道,本身价格竞争已经较为充分。但不排除改革初期,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会有所变动。

  “总体来看,由于有医保支付标准的引导,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医保控费机制的制约,加上政府部门对市场交易价格监测监管工作的强化,绝大部分药品的价格都不会上涨。”有医药界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但是,上述医药界人士也认为,进口药、国内研发药以及血液制品,可能会有所上涨,而常用药价格波动不会大。该人士举例说,就拿血液制品来说,该药品是目前为数不多的供不应求的一类药品。据了解,目前我国医疗市场对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年基本需求量为8000吨,而采浆量仅在4000吨左右,缺口过半。

  该人士认为,血液制品以前价格受制于最高零售限价限制,既往定价非常接近最高零售限价,同时血液制品不需要招标,因此,该人士认为,它最有提价的可能和冲动。

  查处

  6月1日起,对我省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作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配套,6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间持续至今年年底。据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检查对象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

  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药品价格监测监管,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的药品,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此次关注的重点是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此外也包括长期使用药,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用量大、患者长期使用的药物,还有各种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以及群众反映投诉较多的药品等。

  这些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此次检查的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十种违法行为:包括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等。

  解释

  这些药品价格放开,并不是放任不管

  对于以往政府定价的模式,一旦让位于“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后,那么,政府的职能又是什么呢?省发改委相关人士解释称,此次药品价格的放开,体现政府部门的简政放权。“虽然价格放开,但并不是完全放开不管,药品价格改革仍将坚持放管结合。”

  “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谈到此次药品价格改革目标,省发改委一位人士如是说。他认为,在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的同时,还将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综合监管。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不是一放了之,不等于放任不管,而是政府职能重心从事前定价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从监管价格水平向监管价格行为转移。

  温馨提醒

  发现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58举报

  如果广大市民发现药品价格有违规的情况,或者是对此次药品价格改革有什么疑问的地方,可拨打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咨询或举报。

  (记者 刘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