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起小贩状告城管案原告称仅想讨回公道

2013-05-25 11:0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当时在网上疯传的广州城管掐女小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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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小欣欣哭着去抱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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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3月,广州小贩李盛燕在卖东西时与前来执法的赤岗街城管人员发生冲突,遭到城管掐脖子,一度引起广泛关注。24日上午,李盛燕起诉城管部门一案在广州海珠区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这也是广州第一起小贩状告城管的案件。

  除了原被告双方律师代表,现场还有部分公安、城管以及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旁听。由于该事件在两个月之前曾经引起广泛关注,所以现场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家媒体的记者。与之前一样,庭审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

  昨天上午,原本定于八点四十的开庭时间延迟大约十五分钟,整个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直到中午十二点半左右才结束。庭审现场公布了大约15分钟的现场视频,资料显示,原被告双方互有口角动手。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歧相当严重。李盛燕的代理律师认为,李盛燕的行为违规而不违法,城管对其影响市容的指控"是夸大其词",而正是因为城管抢刀和辱骂才导致冲突升级,而不应当被作为暴力抗法看待。而城管一方认为,工作人员对原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庭审结束后,众多记者在法庭外等待原被告双方律师代表,后来大家却被告知,被告及其代理人已从其他的通道离开。

  昨天李盛燕并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完全由代理律师完成陈述。不过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他实际上希望当事人李盛燕出庭,但是可能原告认为在此次事件中有不妥的行为,或者其他顾虑而最终没有选择出庭。另外,在开庭之前两天,李盛燕曾经接受过媒体的采访,当时她通过媒体表示,"钱对于她实际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想讨回一个公道。"

  庭审大概持续了3个半小时的时间,控辩双方当事人均没有出庭,全由代理律师处理。原告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表示,法庭上的情况比预料中的好,但是代理这起案子让他也多少感觉到了压力。

  隋牧青:虽然时间有点紧,但是我觉得都还是不错。其实我是略微有一点担心,因为这个事情涉及到了公权,因为之前都是会一定压力。但是从庭审的情况来说还是不错的,比我预想的要好。这种案件其实是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社会代表性。

  原告李盛燕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认为,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为了制裁违法或犯罪,常常会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他认为他的当事人并没有违法,但是公安以及城管的行为不仅给当事人同时也给她的孩子造成了伤害。

  隋牧青:具体的例子就是,把她的孩子非法囚禁。理由是说如果不把孩子带回去,没有人照顾,你干嘛非要把她妈妈抓起来。别说她妈妈没有所谓违法或者严重违法,即使有,这种情况都不应该抓她,她有那么大的罪过吗?对孩子的伤害远远超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而且当时我并不认为有什么违法行为,就是一个违规而已,不要把这种事情都上升到一个多么高的高度。这都是特权意识根深蒂固造成的。

  隋牧青代表当事人提出三点诉讼要求:一是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二是判令被告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三是要求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珠分局以及公安赔偿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元。

  而被告即城管一方在答辩状中认为,原告人不听劝告使用暴力抗法已构成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依法应予控制和查处。同时还列出四点理由:一是原告人乱摆卖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是答辩人对原告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法规赋予的职权; 三是答辩人对原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四是原告使用暴力阻碍答辩人依法执行职务导致发生冲突;进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事件回顾:

  3月6日,微博上一则关于“广州海珠区城管队员与女小贩发生冲突”的帖子频遭转发。消息称城管执法过程中与女小贩发生口角,掐住对方脖子意图将其放倒。涉事城管中队的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没有掐小贩脖子,只是采取了隔离控制措施。(记者郑澍)

责编:李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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