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等5人涉轮奸案开庭前会 监护人梦鸽现身

2013-07-22 16: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年7月22日,李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现场有大批媒体等候。

2013年7月22日,李某轮奸案庭前会议在海淀某法庭举行,现场有大批媒体等候。

  中新网北京7月22日电 李某某等5人涉嫌轮奸案2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因此案涉及4名未成年人,属于个人隐私性质,庭前会议和开庭审理均不向媒体开放。

  李某某的母亲、监护人梦鸽今天现身庭前会,她一袭黑衣、戴墨镜,在递交了身份证件接受安检后,行色匆匆步入法院大楼。扛着长枪短跑的众多摄影记者只能隔着法院大门抓拍梦鸽的身影。

  此案尚未开庭,李某家人已先后聘请5名律师,可谓一波三折:第一任律师因“案情复杂,无法满足委托人的想法”请辞。第二位律师请辞理由是“有些不方便、不好说的原因”。目前,李家为其聘请了两名新律师和一位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兰和在法院门外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近期双方签约,他正式成为李某家的常年法律顾问,及时发布案情的相关信息。针对社会上的各种不实传言和疑问,他表示,会进行澄清、解答和回应。

  针对有媒体报道称,受害人在报案前,曾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李某家长索要钱财50万元。被害人杨某的辩护律师田参军称,他对此进行过核实,受害人从没向李家索要钱财,她不是陪酒女,而是北京某家公司的白领职员。强奸案发后,她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好,正在接受心理治疗。

  兰和就此事则称,李某的辩护律师已经向李家求证,短信是真实存在的,至于勒索50万元还有待进一步核查,有了手机号码,查出何人所发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兰和说,此案远没想象的那么复杂,亦无想象的那么简单。被害人杨某的身份是否属实,现在定论为时过早,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各种状况皆有可能。他期待此案在不受外界和舆论压力的影响下,依法公正判决。

  关于被害人杨某对此案的期待,代理律师田参军告诉记者,当事人希望依法严惩、从重追究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他们要为强奸行为付出代价。同时,杨女士因身心遭受重创,将提出民事赔偿,但是具体数额现在不便透露。

  田参军还表示,此案涉及轮奸重罪,参与人员众多,案情相当复杂。尽管如此,他完全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根据新《刑诉法》规定,对于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开庭之前,可进行庭前会议。法官可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对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新证据等问题进行庭前了解。 (记者 于立霄)

责编:王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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