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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居住证的权益含量 促农民工有序落户

2012-03-12 08:28 来源:东方早报

  3月10日,在全国政协“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介绍,《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今年将报国务院审定。

  《居住证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目前农民工进城迫切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一是体现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证件。相比过去常用的“暂住证”,居住证的权益含量将大为增加,这次先将“流动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子女就学”等公共服务纳入居住证的权益范围,其他公共服务则给出范围,具体操作由地方决定。二是提供一条有助于农民工落户城市的通道,借助居住证对流动人口实际状况的记载功能,为农民工有序落户城镇提供阶梯。

  据报道,国家将在适当时候出台法规,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更多地着眼于为流动人口服务,而不是管理。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出现的一个新课题。据不完全统计,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占到60%以上。与第一代农民工最大的不同在于,新生代农民工不再单纯为了外出挣钱,而是直接瞄准了“过城市生活”的目标。在城市劳动力供应趋于紧张的背景下,解决农民工的证件和落户问题,不仅是他们自身的需要,也是城市的需要。

  农民工这个奇特称呼的长期存在,本来就反映出中国现代化两个部分的脱节,工业化的速度大大快于城市化,所以才有成亿的人口虽然干的是工人的活,却仍然背负着农民的身份。造成这种脱节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户籍背后的城乡两种不同的福利体制,两者的权益差额就是户籍的价值。农民工之所以“一身二任”,身子进了城,人还算在农村,核心问题就在于填平城镇户籍与农村户籍差价的成本谁来支付:由政府承担,由企业承担,由既得利益的城里人承担,还是由农民自己承担?多年来,正是由于这个问题得不到破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愿望难以实现,一些地方即便有了居住证,其权益含量仍然有限。

  《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即将出台,实际上表明了国家的态度,诚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所认为的,“一定要在进程中保护农民利益,农民工进城,不能让改革成本全由农民自己埋单”。由此观之,居住证所拥有的权益含量,可以理解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准备好承担一部分成本,这对农民工来说是一个福音。

  一切改革都会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即使国家层面准备为农民工进城落户创造更好的制度条件,这一进程仍然不可避免地会触动城里人原来享受的福利。最近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异地高考问题上,开了很大的口子,同公安部推进居住证属于国家意志的同一种表现。

  但同公安部有序开放的谨慎态度一样,教育部官员在不同城市开放异地高考问题上,同样保留了一定的弹性,其中特别指出,不能影响到特大城市市民的利益。如此考虑和安排,虽然会给期待一步到位的公众某种“不过瘾”的感觉,但从改革体制、调整利益格局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这一点来说,是合理的。只要目前拟定的改革时间表上已确定的事项都能如期完成,农民工就有望实实在在地享受市民待遇,虽则还不是全部。

  国家的意志一旦明确,接下来各地政府就需要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作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完全可以比中央的时间表进展得更快些,就像山东先于全国推行异地高考一样。

  其实,许多大城市目前处境微妙,一方面随着民工荒越演越烈,特别是随着户籍人口急剧老化,迫切需要新生代农民工的加入。另一方面,由于户籍人口构成不合理日趋恶化,整体人口素质自然下降,部分市民对外来人口分割其原来享有的福利份额,会有更加强烈的抵触心理。这意味着,要确保居住证制度在地方的落实,地方政府不仅需要考虑原有的蛋糕如何分配,还需要考虑蛋糕如何做大。

  这个问题的解决既要求政府官员在“公平正义”的层面上,有高度的政治觉悟,紧跟中央的决策和部署,还需要在综合考量“成本—效益”方面,有理性乃至精明的盘算,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找到城市发展可持续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毕竟这一波农民工已经是中国人口红利的尾巴了。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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