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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水聘任制应该成公务员改革的先声

2012-03-19 08: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没有强行指定,没有细则文件,没有财政拨款,面对公务员聘任制这样一块难啃的骨头,各大省市争相进行试点。媒体报道,继深圳、上海等地3年前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之后,江苏、湖北、河南、四川等地均表示年内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并正在根据自身特点酝酿试点相关的地方性文件,试点一旦成功,将为养老金并轨铺路。

  所谓“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进行聘用的制度。因为这一制度中蕴含的“去官化”、“打破公务员铁饭碗”等诉求,从长远来看必然有利于理顺公务员队伍中的事权关系,实现职能的有效统一,独立的退出和晋升渠道也有望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3年前,深圳公开招考350名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的消息轰动全国,被舆论认为深具破冰意义。

  3年来,深圳等地试点的成绩如何,是否达到了公众预期的目标?媒体称其效果得到了人保部的肯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深圳的试点结果算是比较好的,它打破了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了公务员体制的活力。”而全国各大省市踊跃跟进的事实,似乎也是深圳等地试点已经成功的一个证明。

  但值得注意的是,过去谈论公务员聘任制的利好,无论“去官化”,还是“打破铁饭碗”,其视角毫无例外都是偏向于公务员制度本身的调适,而现在各地纷纷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为养老金并轨铺路”却几乎成了唯一的动力。

  如果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真的能够消除养老金双轨制,让“公务员不缴纳养老保险却能于退休后享受财政统一支付的高额养老金”的现状进入历史,使公民在养老问题上实现平等,那当然值得欢欣鼓舞。然而略作考察就会发现,这可能只是一个幻象。

  以几个试点城市为例,它们采取的都是“增量”的改革,即原来的公务员队伍不动,只对新公务员试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这些新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行列中的比重很低。一小部分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起参与养老保险,而绝大多数公务员的养老金仍然由财政拨付,这能算是“养老金并轨”,可以称为消除了养老金双轨制吗?

  当下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聘任制?其实只要对公务员现状略有了解就能给出不错的方案。前不久,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人代会上感叹“老百姓再勤劳也养不起这么多官”。可以认为,目前公务员现状中最让公众诟病的唯在于两点:一是公务员规模过于庞大,而且还在不断膨胀之中,几乎看不到瘦身的迹象;二是效率低下。

  有鉴于此,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大的方向应该是清楚的,即控制规模提高效能。如果认可这个方向,满足于“增量”改革尝试的公务员聘任制难免会暴露一些弊端,比如因为绝大多数公务员几乎不受影响,可能滋生新的不平等,公务员规模将更难控制,行政成本只会更加高企,就连“养老金并轨”的愿景,如上述分析恐怕也很难实现。

  公务员制度是进行全面改革的时候了,对公务员实行聘任制也是国际潮流,公众希望试水聘任制能够作为公务员制度全面改革的先声。但有一点不能不明,即改革必须彻底。以往改革的经验和教训昭示,针对任何具备强大话语权和博弈能力的群体,不改革则已,真欲改革必须拿出限制乃至削减其既得利益的决心,如若期望以丝毫不触动其利益为前提,那必然潜藏着改革被异化、变质的危险。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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