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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应拒绝沦落为官员与市场的狂欢

2012-04-24 08:34 来源:南方都市报

  表面上看,公车改革在于遏制日趋严重的公车滥用带来的巨大财政负担,但在本质上,公车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从一个侧面,理顺纳税人与官员之间的关系,确立公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

  近日,温州召开全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金彪提出:要严格执行市级机关车改有关纪律规定,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等“四不准”,既是“底线”也是“高压线”。根据预计,实行公车改革后,温州市政府将比原来节省支出15%左右,而且公车拍卖处置还有一亿多元的一次性收益。

  从改革的增量来说,这样一次改革如果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无疑是令人欣慰的。毕竟,从上世纪90年代末舆论中出现“改革进入深水区”的论调之后,能够从既得利益群体的虎口拔到一颗牙,历来是极为困难的。当然了,包括温州在内的几个地方试点,在实施公车改革的过程中,并没有真正去拔老虎的牙,而是通过植入一些技术性的手段来推动改革。例如,一个基本的思路在于取消公车之后,配以“货币化补贴”,珠三角如此,杭州亦如此,此番温州也难例外。此次温州改革的具体方案是,根据不同级别、繁忙程度设立了从300-3100元的补贴标准。

  这样的做法,虽然从整体上看较之过去可以减少相当规模的财政支出,但也等于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此前官员滥用公车所获得的利益。因为我们知道,在公车私用不受约束的时期,官员们频繁使用下的一辆公车,一年要花费公共财政8万元的支出。目前的这一套改革,依旧是以此前公车私用极其猖獗的时期作为参照标准,虽有一定程度的收敛,但在本质上还是停留于技术层面的捣鼓,而未能涉及到公车改革的内核。

  直白地说,要真正触动改革的本质,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重新调整决策、执行、监督公车使用政策的基本结构。对照目前仅停留于技术层面的公车改革,无论决策、执行还是监督,都还是政府自己的“独角戏”,却始终未能引进最大的利益相关者——— 公众的介入。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公车改革领域所涌现的珠三角模式、杭州模式,在选择了“货币化补贴”的政策之后,其实也意味着在改革中引入了市场的因素,如果把公车的存在作为公共部门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那么借助市场的力量提升效率,这倒是与上世纪80年代盛行于英美的“新公共管理运动”颇为相契。

  但很显然,目前政府所选择的改革方向——— 与市场联盟非与社会协商,的确也体现了一种悖论。那就是,公车开支作为广大纳税人的沉重负担,有关改革的事宜本该是介于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一项决策;假设在双方共同的商议之下引入隶属于技术层面的市场手段,以达成“共赢”之状态,这的确没什么不好。但是,如果改革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过程中都缺乏公众这一基本主体,反而变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一种合作。那么,我们很难相信,在没有具体的、实在的公民监督的情况下,那些看起来很美的公车改革,必将在实施的过程中,继续滋生出大量不能见光的新的潜规则。毕竟,在近些年的改革中,每当我们看见官员与市场相勾结时,最后的结局无一不是公民依旧渺小不堪,只剩官员与市场狂欢。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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