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禁止“挑客” 出租车新国家标准能落地吗

2013-10-15 08:12 来源:新华网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2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据悉,乘客上车前,出租车司机不得有询问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为,不得中途甩客。(10月13日《新京报》) 

  无论是挑客、绕路、甩客,还是在车内吸烟、说粗话、开快车,出租车司机的种种不文明、不规范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影响城市文明水平。因此,修订《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很有必要。问题是,出租车新国标能否“落地”? 

  其实,出租车国标早已有之。比如,2009年5月1日实施的出租车国标,就规定了出租汽车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方式、服务规范、服务设施、服务安全、服务评价等方面。各地还根据出租车国标制订了“地方版”。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出租车国标实施情况并不理想,没有多少出租车运营服务真正达标。 

  原因之一,出租车国标缺乏强制性。尽管出租车国标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并附有服务评价指标计算方法,但这样的国标既对出租车公司缺乏约束力,也对出租车司机缺乏实际约束力。原因之二,很多地方对出租车行业管理不规范,“鱼龙混杂”。另外,出租车司机总体素质不高,不少坏习惯已经养成,一时难以改掉。 

  在笔者看来,出租车服务不规范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出租车行业市场竞争程度不够。在一个缺乏竞争的市场,无论是出租车公司还是出租车司机,必然缺少市场意识、服务意识、危机意识。比如,由于市场竞争不够,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司机的选择、培训、服务和管理就不太到位,导致出租车司机对乘客的直接服务不到位。出租车司机之所以挑客、甩客,原因就在于缺乏竞争压力,没有把乘客真正放在眼里,放在心上。 

  如果出租车行业竞争激烈,不管是出租车公司还是出租车司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不敢肆意挑客、绕路、甩客,因为这样的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就会被市场淘汰。因此,要想出租车国标落实到位,既需要强制执行国标、规范行业管理,更需要实行退出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倒逼出租车服务升级。 

  出租车既然被认为是“准公共交通工具”,显然只有确保质量才能扮演好“准公共交通工具”的角色。要想提升一个行业的服务水平,仅仅用文字规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以市场手段鞭策行业企业和行业从业者进步。(冯海宁) 

责编:刘大彬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