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发仿制化妆品视频不能止于封号处理

2018-03-15 10:23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近日,有网络主播在视频平台发布自制化妆品视频,由于自制的化妆品容器均为知名国际品牌,这段视频引起了不少网友议论。这些主播不仅发布制作教程,也售卖自制的“三无”化妆品。对此,几家平台工作人员回复称,平台方一旦发现用户上传造假视频,会对其账号进行限制,严重的会采取封号处理。

  从风水大师故弄玄虚,到暴力视频混淆视听,再到网红主播制假贩假,网络直播乱象值得警惕。这一切不顾道德与规则的吸睛行为,不外乎一个“利”字,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然自制的“三无”化妆品,并打造成“大牌”售卖,如此堂而皇之的制假售假,属于对法律和秩序的公然挑战。

  主播利用视频平台对假货进行传播,平台方有抹不掉的责任。在虚假、有害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平台方和营运方可以做到有效的技术防控,采取实名认证管理,强化对有害信息的监控,及时对违规账号进行封杀,并将相关线索通报相关执法部门,承担起应有的治理责任。

  平台对涉嫌制假售假行为的账号进行限制、封禁等,是其应有之举。不过,仅仅限于封号处理,只能起到治标的作用,无以产生强大的威慑,也难以达到治本的效果。如此一来,还需要对制假和售假的事实进行评估,并从法律的层面给予追溯,根据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让制假售假行为者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约束,才能让其惧于法律风险和违法后果,而心存敬畏和恪守底线。

  网络行为是实体行为的网络化,在事实的确定和违法性质的界定上与实体行为具有一致性。如果不法商人公然宣传和传授制假技术,并将产品对外销售,则违反了《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刑法》和《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可以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法律责任。

  “像酒驾一样治理假货”既是倡导,也是共识。实现“天下无假”的愿景,还得对假货滋生蔓延的重点地点、区域、领域、行业,以高压之态进行持续打击,包括对网络等新兴业态的监管,都应具有“酒驾治理”那样鲜明的态度,并最终成为行为自觉。

  网络行为的隐蔽化、证据收集的难度大、打击主体的多元化,都使得网络治理变得更为复杂。线上治理的低效,催生了线下制假售假行为的泛滥,造成的乱象难以根治。“遇假则打”的鲜明态度,离不开行为的彰显。主播发仿制化妆品视频并公然销售假货,若是仅限账号限制,而没有法律追究与处罚,“山寨的陷阱”迟早会成为社会治理不力的讽喻。假货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毒瘤,威胁着诚信体系建设,须知打击假货售卖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法律议题。(作者:堂吉伟德)

责编:王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