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发案
2010年6月,南昌大学时任基本建设处处长周光文等人被司法部门以涉嫌受贿立案调查。前湖校区主要管理机构是前湖校区工委、管委会,校长周文斌任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当周文斌依仗独特的校区建设模式取得成功上位的同时,这个模式拉他下位的陷阱也开始出现。
2010年6月,南昌大学时任基本建设处处长周光文等人被司法部门以涉嫌受贿立案调查。而在2009年,时任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在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就指出——教育系统基建领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早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周光文先后担任南昌大学基建处副处长、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前期工作部主任、南昌大学基建处处长、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委员等职务。
周光文职务带来的权力,在招投标、物资采购、建筑商选择等方面,先后收受14人钱财,共计341.7万元、65万港元、6.5万美元,最后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一名曾向周光文行贿的商人说,周光文的职位对工程中标起不了决定作用,送钱只是为了搞好关系。
根据2003年8月11日南昌大学颁布的《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前湖校区主要管理机构是前湖校区工委、管委会,校长周文斌任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前湖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邵鸿任副主任。
知情人介绍说,周光文原本是东华理工测量系副主任,比周文斌先到南昌大学任职。
多位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说,前湖校区建设过程中,常听到有人举报周文斌。并有知情人指出,2010年调查周光文时,就已经牵涉出周文斌,而纪委办公室的举报材料要以袋来计算。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说,在周文斌被带走前,纪委还曾提审过周光文。对此,江西省纪委官员说,周文斌严重违纪的确和南昌大学新校区基建贪腐问题有关。
大权独揽
从东华理工开始,周文斌在新校区建设时,关键问题上,周文斌更多的是采用一把手决策。而在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周文斌还曾一度校长、党委书记一肩挑。
而就在周文斌被省里重用、调任南昌大学的同一年,江西不少高校掀起兴建新校区之风,通过高校外扩至郊区,拉大南昌城市框架,主要有昌东、昌北两大高校区。昌东以江西师大为代表,昌北以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为代表。2002年,履新南昌大学的周文斌曾对本地媒体说:“目前,江西省有几个高校都采用了东华的模式。”
但这一轮建设却同样滋生了一连串的腐败。
除周光文和周文斌被查处外,被查处的还有原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王国炎(2012年6月被双规)、副校长刘志和,以及江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原处长谌光明。
其中,王国炎曾任南昌大学政法学院院长、谌光明则是南昌大学原基建处副处长。
2009年5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谌光明2003年2月至2008年5月任职期间,趁着学校大力开发新校区,受贿480万元(其中280万元“分红”因案发未遂),其被判刑15年
而刘志和则是今年2月在江西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庭,他因在担任南昌航空大学新校区建设总指挥期间,先后41次收受他人262.2万元贿赂,被判刑15年。
对于江西高校发生的几起高校建设贪腐案件,江西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泉新对早报记者表示,涉案人员被调查,说明纪委监督机制是完好的。他认为,接连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还是涉案人员经不起诱惑。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高校基建中标的工程项目利润一般在15%以上,有些项目的利润甚至可以达到30%,这就使得商人想方设法通过给予回扣、行贿等各种非法手段买标底和挂靠权。
从1986年担任学校一把手到2001年退休,李学礼就遇到多次商人上门送礼的情况,但他总结了一套校园防腐经验。
任职期间,对于学校的基建工作,李学礼将权力下放给一名副院长专门分管。“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我可以实时对这名副院长进行监督。”他还说,商人上门找到自己,“不管基建”也是拒绝商人最好的办法。
李学礼说,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一般负责管理人事,学校行政、财权主要集中在校长手中。若校长强势,很可能会出现一个人说了算的局面,监督效果将大打折扣。而这个局面,恰好在周文斌身上体现。
从东华理工开始,周文斌在新校区建设时,关键问题上,周文斌更多的是采用一把手决策。
在回忆“用经营权吸引社会资本建设东华理工学生宿舍”一事时,周文斌说,由于这是江西先例,党委会讨论时意见分歧比较大,他便以“我是法人代表校长,这些事情我可以做主,出了问题也由我来负责”拍板决定。
周文斌到了南昌大学后,2002年12月至2005年4月,南昌大学党委书记人选一直空缺。同时,2005年4月至2007年2月,周文斌还曾一度校长、党委书记一肩挑。而这期间,南昌大学恰好进行新校区建设。
南昌大学建设过程中,李学礼也曾多次提醒周文斌——不要出问题。但是,碍于周文斌的身份和师生关系,李学礼并没有把这套防腐经验传授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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