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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将在全国推开 看点解读

2015-01-23 08:57 来源:京华时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

  完善司法责任制是基础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孟建柱指出,完善司法责任制等4项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已在一些地方试点。今年,第一批7个试点省市要增加试点的地方,第二批11个试点省区市要认真选择好试点地方、抓好组织实施,其他省区市要抓紧做好准备、年内开展试点。

  释疑1

  4项居于基础性地位的改革是什么?

  居于基础地位的4项改革分别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释疑2

  目前第一批试点的工作进展如何?

  据《人民日报》报道,第一批的7个试点省市包括上海、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贵州。截至目前,中央确定的7个试点省市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已全部获得中央政法委的批复同意。

  上海先行一步,自去年7月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8家法院、检察院率先“破冰”,按照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2014年9月,上海任命我国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同年12月成立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2014年9月初,上海已完成首批231名法官助理、58名检察官助理的选任工作。2014年下半年,吉林、湖北、广东、海南、青海和贵州也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启动司改试点工作。

  释疑3

  下一批11个省份可能是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光辉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第一批试点7省市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全面进入执行阶段;第二批试点省市将于今年上半年开始陆续进入司法体制改革时间。云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宁夏11个省市自治区有望进入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名单。

责编:王文静